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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西班牙殖民政府高级官员对科奎拉总督在任期间对华侨进行残酷掠夺的揭露性陈诉。原题为《检察官关于华人许可证的意见书》。按惯例,菲卸任总督须经由新任总督主持的特别法庭审查。1644年,卸任总督科奎拉(Sebastian Hurtado de Corcuela,1635-1644年在职)受审查时,马尼拉最高法院检察官卡瓦列罗(Sebastian Cavallero)提出一份证词,揭露科奎拉在镇压1639-1640年华侨起义后对华侨进行惩罚性增加税额、征收新税的非法性,指出科奎拉上任伊始,即对离住地外出营生的华侨,除征普通许可证税8比索5里亚尔外,另征1比索3里亚尔(即11里亚尔)特别许可证税。华侨起义失败的1640年,又下令将普通许可证税升为10比索,离巴里安(八连)外出营生者特别许可证(或称筑堡许可证)税也升为10比索;1643年又开征6里亚尔特别税,用于修筑之事。卡瓦列罗据下列主要论点指出上述做法的非法性:一、对华侨加税、征新税事先未获西班牙国王钦准。二、菲未出现非加税、征新税不可的紧急局面。三、对贫富人同样加税、征新税不够公平。四、总督有权决定修理旧工事,但无权决定筑新工事;向外国人及暂居客加税、征新税,用以建筑保护西班牙人、针对华人的工事是有悖常理的。意见书还举出大量事实,说明对华人加税、征新税,已引起物价、劳务费用飞涨的严重社会后果,且认为对一个来菲时不名一文的华人要征如此重的税,他的劳务及劳动产品要收双倍价钱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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