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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华人陈子煌(Eddy Tansil;又名Tan Tjoe Hong)贪污案件。1994年初,陈子煌贪污印度尼西亚建设银行(Bank Pembangunan Indonesia,简称Bapindo)的巨款,并导致该行破产。事发,印尼金融界和政界大为震动,舆论界哗然。1989-1993年,陈子煌以其化学工业工程的名义,采用伪造文件等非法手段,取得印度尼西亚建设银行(负责该工程融资的银行)的巨额贷款,高达4.37亿美元,相当于近9000亿印尼盾。加上利息,大约1.3万亿印尼盾。为此,1994年5月陈子煌被捕入狱(初在雅加达萨伦巴监狱,后移至芝槟榔监狱)。1994年8月15日,雅加达高级法院判处陈子煌17年徒刑,并裁决陈子煌必须赔偿印度尼西亚建设银行的损失5000亿盾,及支付罚款3000万盾。后因舆论界对陈案从轻发落大为不满(一说陈氏买通某些司法人员),雅加达高级法院遂改判陈子煌20年徒刑。1995年9月25日,最高检察院驳回陈子煌提出的上诉,维持原判。1996年5月4日,陈子煌买通狱吏,出狱“看病”,但直到5月6日黄昏后仍然未回芝槟榔监狱。5月7日,芝槟榔监狱长向雅加达司法当局报告陈子煌已逃亡。印尼上下哗然,总统、司法部长乌托约·乌斯曼(Oetojo Oesman)、武装部队司令费萨尔·丹戎(Feisal Tanjung)将军等,下令通缉陈子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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