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庚公司: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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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代初,因受世界经济危机影响,陈嘉庚公司损失严重。1931年,该公司改组为陈嘉庚有限公司后,缩小营业,关闭米厂、黄梨罐头厂和种植园,橡胶厂则受银行团监督。因缺乏流动资本,陈嘉庚于1933年将新加坡和槟城的两家橡胶厂出租给其女婿李光前(Lee Kong Chian)拥有的南益公司(Lee Co)。同年底,又将饼干厂转让给南益公司。1934年,陈嘉庚有限公司召开股东非常大会,决定公司自动收盘。公司积欠债款达309.8万元,银行复利7.5万元,资本亏失净尽,已不可能偿还债务。工厂工人全部遣散,所欠工资,待机器、物品拍卖后偿付。陈嘉庚的9个儿子中只有4个在家族企业任职,但未拥有股权。8个女儿则无一在家族企业任职,亦无股权。
30年代初,因受世界经济危机影响,陈嘉庚公司损失严重。1931年,该公司改组为陈嘉庚有限公司后,缩小营业,关闭米厂、黄梨罐头厂和种植园,橡胶厂则受银行团监督。因缺乏流动资本,陈嘉庚于1933年将新加坡和槟城的两家橡胶厂出租给其女婿李光前(Lee Kong Chian)拥有的南益公司(Lee Co)。同年底,又将饼干厂转让给南益公司。1934年,陈嘉庚有限公司召开股东非常大会,决定公司自动收盘。公司积欠债款达309.8万元,银行复利7.5万元,资本亏失净尽,已不可能偿还债务。工厂工人全部遣散,所欠工资,待机器、物品拍卖后偿付。陈嘉庚的9个儿子中只有4个在家族企业任职,但未拥有股权。8个女儿则无一在家族企业任职,亦无股权。


陈嘉庚热心公益事业。曾以其企业所得利润,用于在家乡创办厦门大学、集美学校等。在他经营各种企业的30年间,共获利约1900万元,其中约800万元用于兴办厦门大学和集美学校。在陈嘉庚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将所属企业出租或转让给李光前的南益集团经营时,仍约定得利抽2/3作为厦大和集美两校的经费。1935年,陈嘉庚还向李光前、陈六使、陈延谦、李俊承等募捐,加上本人捐款合计16万余元,在柔佛州购置橡胶园400英亩,作为厦大基金,每月可获利息约2000元。陈嘉庚还积极领导东南亚华侨抗日救国运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陈嘉庚作为爱国华侨代表,历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等职。<ref>陈碧笙、陈毅明编:《陈嘉庚年谱》,福建人民出版社,1986年。
陈嘉庚热心公益事业。曾以其企业所得利润,用于在家乡创办厦门大学、[[集美学校]]等。在他经营各种企业的30年间,共获利约1900万元,其中约800万元用于兴办厦门大学和[[集美学校]]。在陈嘉庚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将所属企业出租或转让给李光前的南益集团经营时,仍约定得利抽2/3作为厦大和集美两校的经费。1935年,陈嘉庚还向李光前、陈六使、陈延谦、李俊承等募捐,加上本人捐款合计16万余元,在柔佛州购置橡胶园400英亩,作为厦大基金,每月可获利息约2000元。陈嘉庚还积极领导东南亚华侨抗日救国运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陈嘉庚作为爱国华侨代表,历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等职。<ref>陈碧笙、陈毅明编:《[[陈嘉庚年谱]]》,福建人民出版社,1986年。
</ref><ref>林孝胜著:《新加坡华社与华商》,新加坡亚洲研究学会,1995年。</ref>
</ref><ref>林孝胜著:《[[新加坡华社与华商]]》,新加坡亚洲研究学会,1995年。</ref>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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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9日 (一) 11:52的最新版本

新加坡华资企业。陈嘉庚之父陈杞柏(Tan Kee Peck),1842年生于福建同安,幼年赴新加坡谋生。约1870年创立顺安米店,后兼营地产。1897年开辟100英亩黄梨(菠萝)种植园。1901年,种植园面积增加1倍,陈杞柏又创立日新黄梨罐头厂。晚年体弱多病,企业经营不善,陷于破产。1874年,陈嘉庚生于福建同安,1890年到新加坡协助父亲经商,经营顺安米店。1903年底,顺安米店停业。1904年,陈嘉庚创立新利川黄梨罐头厂,后又创立谦益米店。不久,陈杞柏返回厦门养老。陈嘉庚之弟陈敬贤(TanKengHean)则从家乡到新加坡协助陈嘉庚经营家族企业。1905年,创立日春黄梨罐头厂,兼制冰糖。1906年开始种植橡胶。1908年收购恒美米厂。1911年在泰国北府创立谦泰黄梨罐头厂,两年后因亏损停办。1915年起经营海运。1916年,陈嘉庚将谦益米店注册为谦益有限公司(Khiam Aik & Co Ltd)。1917年,恒美米厂改建为谦益制胶厂。翌年结束航运业而专营橡胶业,与人合资经营裕源公司、振成丰公司和槟城树胶公司等,1920年因股东意见不一而退股。1919年,为统一管理各企业,成立陈嘉庚公司。1925年,英国政府在马来亚实施斯蒂文森计划(Stevenson Scheme),限制橡胶生产,加上美国汽车工业迅速发展的影响,橡胶价格大幅度上涨,陈嘉庚公司获利甚丰。到1926年,公司雇佣的职工达3万余名(其中职员约2000名),属下有橡胶厂13家,黄梨厂2家,以及饼干厂、肥皂厂、制药厂、制革厂、皮鞋厂、火锯厂等,橡胶园面积约1.5万英亩。公司在世界各大城市设有分行数十家。这是陈嘉庚公司的鼎盛时期,它对马来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30年代初,因受世界经济危机影响,陈嘉庚公司损失严重。1931年,该公司改组为陈嘉庚有限公司后,缩小营业,关闭米厂、黄梨罐头厂和种植园,橡胶厂则受银行团监督。因缺乏流动资本,陈嘉庚于1933年将新加坡和槟城的两家橡胶厂出租给其女婿李光前(Lee Kong Chian)拥有的南益公司(Lee Co)。同年底,又将饼干厂转让给南益公司。1934年,陈嘉庚有限公司召开股东非常大会,决定公司自动收盘。公司积欠债款达309.8万元,银行复利7.5万元,资本亏失净尽,已不可能偿还债务。工厂工人全部遣散,所欠工资,待机器、物品拍卖后偿付。陈嘉庚的9个儿子中只有4个在家族企业任职,但未拥有股权。8个女儿则无一在家族企业任职,亦无股权。

陈嘉庚热心公益事业。曾以其企业所得利润,用于在家乡创办厦门大学、集美学校等。在他经营各种企业的30年间,共获利约1900万元,其中约800万元用于兴办厦门大学和集美学校。在陈嘉庚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将所属企业出租或转让给李光前的南益集团经营时,仍约定得利抽2/3作为厦大和集美两校的经费。1935年,陈嘉庚还向李光前、陈六使、陈延谦、李俊承等募捐,加上本人捐款合计16万余元,在柔佛州购置橡胶园400英亩,作为厦大基金,每月可获利息约2000元。陈嘉庚还积极领导东南亚华侨抗日救国运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陈嘉庚作为爱国华侨代表,历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等职。[1][2]

【参考资料】:

  1. 陈碧笙、陈毅明编:《陈嘉庚年谱》,福建人民出版社,1986年。
  2. 林孝胜著:《新加坡华社与华商》,新加坡亚洲研究学会,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