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艾米利亚华人企业协会: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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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程的修改程序和附属 === | === 章程的修改程序和附属 === | ||
* 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 |||
* 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 |||
* 本章程经理事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立即生效 | |||
*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常务理事会。 | |||
*本章程呈报米兰总领事馆备案。 | |||
== 历任会长 == | == 历任会长 == |
2021年5月3日 (一) 11:54的版本
协会简介
意大利艾米利亚华人企业协会是会员制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是一个不牵扯政治、宗教、种族的企业协会。是会员企业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的窗口,是会员企业积极响应、参与祖国“一带一路”伟大战略宏图的重要平台,是会员企业紧跟时代潮流的信息中心及参谋中心。 == 协会章程 ==
总则
名称:意大利艾米利亚华人企业协会。意大利文:Associazione Imprese Cinesei in Emilia-Romagna 缩写:AICER
性质:本会属于会员制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是一个不牵扯政治、宗教、种族的企业协会。是会员企业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的窗口,是会员企业积极响应、参与祖国“一带一路”伟大战略宏图的重要平台,是会员企业紧跟时代潮流的信息中心及参谋中心。
宗旨:面向区域内的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切实为会员企业和企业经 营管理者做好服务,维护会员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帮助会员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解决所遇到的社会及共性问题,提升会员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社会形象,组织会员代表之间的交流联谊活动。随时督促会员遵守意大利宪法,法律法规,加强与当地政府及中国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引导会员积极融入当地主流社会。
协会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意大利米兰总领事馆业务指导。
协会注册、办公地址为意大利REGGIO EMILIA市。
业务范围
研究宣传现代化企业管理理念,总结推广会员企业和企业家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成果,促进提高会员企业和企业家的经营管理水平。 帮助、支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企业的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组织会员企业之间的交流联谊活动,实现会员间的优劣互补、合作共赢。组织企业家与社会有关团体的业务联系,不断增强工商会的社会影响力。 组织举办有益的中意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华人文化生活,增进中意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及文化交流。 积极发展会员,总结经验,不定期地开展交流,进而达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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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 ===
会员资格
在本大区商业主管部门已注册登记的合法的华人企业及经营管理者。
会员权利
- 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 享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 对协会的工作进行批评与监督;
- 退会自由。
会员义务
-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 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承担协会委托的工作;
- 向协会提供经营管理研究成果及有关信息资料;
- 向协会反映企业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 按规定缴纳会费。
- 会员如有严
重违法或违反本章程的行为, 常务理事会可商议决定,予以除名。
组织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
- 制订和修改章程;
- 选举和罢免理事;
- 审议和批准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 通过重大提案并形成决议;
- 决定协会终止事宜;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需经理事会协商决定。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职权
-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 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 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 决定设立工协会办事机构。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会长、常务副会长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 符合社团组织登记审批机关关于协会任职人员的有关规定;
- 有较高的政治、文化素养;
- 在会员企业和企业家中有较大影响;
-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会长为法定代表人,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每届任期三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
会长职权:
- 召集并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 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执行;
- 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 提名第一常务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由理事会通过;
- 提名内设机构负责人,由会长办公会讨论任命;
- 提名名誉会长、荣誉会长、顾问,经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 第一常务副会长职权: ====
- 协助会长召集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 协助会长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
- 做好分管的日常业务工作;
- 经会长提名,也可兼任内设机构负责人。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经费来源:
- 会员会费;
- 社会捐赠;
- 政府资助;
- 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 其他合法收入。
-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协会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定期向常务会汇报财务工作,公开财务状况。
协会应配备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工商会的资产。
章程的修改程序和附属
- 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 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 本章程经理事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立即生效
-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常务理事会。
- 本章程呈报米兰总领事馆备案。
历任会长
第XX届会长团成员
会长:
协会联系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