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泗漳家族: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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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华人大企业家族。1797年,许泗漳生于福建漳州。1822年到马来亚槟榔屿谋生,后到泰国南部拉廊府从事沿海贸易。若干年后获得当地一处锡矿开采权。1845年受委任承包拉廊府(包括今日的春蓬、甲米和拉廊府)的锡矿税。同时受泰国国王赐封官衔并赐名Luang Rattanasaetthi。许泗漳引进华工开采锡矿,获得成功。1854年被委任为拉廊府长官,并获赐封为披耶拉塔纳塞提(Phra Rattanasaetthi)。他治理拉廊府直到1877年退休。许泗漳有6个儿子,均曾任泰南各府的长官。长子许心正(Khaw Sim Cheng)任拉廊府长官助理。次子许心广(Khaw Sim Kong)于1877年继承其父的职位,任拉廊府长官至1895年。六子许心美(Khaw Sim Bee)于1884-1890年间任甲米府长官,1890-1901年间任董里府长官,1901-1913年间任普吉府长官。许泗漳曾在槟城创立一家进口商行,称为高源行(Hang Kue Guan),向华人矿工供应用品。后由其四子许心钦(Khaw Sim Khim)继承和发展。

1907年后,许泗漳家族与英国及新加坡资本合作,在采锡业和航运业中更加活跃。如在1907年,许氏家族将其原有的航运公司——高源有限公司改组成为东方航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叻币140万元。前一年,许氏家族即已加入由欧洲资本创立的童卡(即普吉岛)港口采锡有限公司(Tongkah Harbour Tin Dredging Co NL)。同时,他们成为东方熔炼有限公司(Eastern Smelting Co Ltd)的董事。该公司是槟城两家现代化熔锡厂之一。

1897年,泰国与英国签订一项秘密协议,泰国中央政府给英国商人获得采锡许可权的特殊权利,这使欧洲资本有机会进入采锡业。但在实际上,地方长官仍可向当地或外国投资者提供采锡许可权。而且,泰国国王拉玛五世原则上不欢迎欧洲资本进入泰国南方,因为泰国同英国在这个地区的领土纠纷不断增加。结果到20世纪初,很少欧洲人的商号到泰国南部去。在泰国采锡业初期,欧洲资本的作用很小,主要原因是:泰国的锡矿藏存在于冲积层中,而不像欧洲的矿藏存在于矿脉中。因此,欧洲人开发的技术并不能直接用于泰国。其次,由于早期到泰国的大多数欧洲人大都是梦想一夜致富的,他们既没有公司也没有资本来大规模开发锡矿。第三,他们缺少劳工,因为大多数华人移民劳工宁愿在华人拥有的矿场干活。第四,在20世纪初年地方府级实行政治改革之前,没有一个中央集权政府鼓励欧洲资本进入泰国。

两个新的因素刺激欧洲资本流入采锡业。第一是由于美国罐头工业的发展,对东南亚生产的锡矿的需求不断增大。第二个因素是采用了新的采矿技术,即挖掘技术。在采用挖泥机以前,华人矿主通常利用传统的、原始的洗矿法,此法只能获取锡矿藏的表层。挖泥机则可将3道工序合而为一,即挖矿、将锡矿运到地面,从其他混合物中选出锡矿。挖泥机还可以对华人矿主因技术限制而放弃的矿场进行更彻底的采挖。

由于采用挖泥机,欧洲人的锡产量和出口量都迅速增加。而华人矿主使用挖泥机者甚少。1905-1909年间,欧洲人矿场的产量占锡总产量的比例仅为4%,1915-1919年间增加到34%,1925-1929年间更增加到55%,超过了华人和泰人商号的产量。

许泗漳家族的生意是通过同欧洲商人建立合资企业而得到发展的。例如,许心钦的三子许如琢(Khaw Joo Tok)于1906年和1907年先后成为童卡码头采锡有限公司和东方熔炼有限公司的董事。他还同欧洲人合作创立暹罗租让有限公司(Siam Con cessions NL)、宋卡锡矿有限公司(Tin Songkla NL)和东方锡矿有限公司(Eastern Tin NL)等。许氏家族还通过在马来亚槟城建立的企业,同马来亚华商合作,开展贸易活动,促进泰国南部与马来亚北部之间的经济交流。1950年,泰国政府在董里府为许心美铸立铜像,以纪念许氏家族开发泰国南部的功绩。[1]

【参考资料】:

  1. Suehiro Akira,“The Accumulation of Chinese Capital in Thailand”,The Centre for East Cultural Studies,Tokyo,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