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南加州江西同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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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南加州江西同乡会 Jiangxi Association of Southern Californiac创于1994年,是在美国历史最悠久, 规模最大的非营利性之江西人社团组织。 多年来, 参与组织了美中之间的文化、教育、艺术和学术发展交流. 举办了江西省市各级领导访问团、考察团接待活动, 并积极参与侨社侨团活动, 互相交流, 互相融合, 关心乡情, 服务乡亲, 以遵守中美两国法律为原则, 以居美的江西乡亲为对象, 继续赣省优良传统, 提倡团结与协调, 活跃社区生活, 沟通乡情, 鼓励回乡投资访问, 服务同乡, 服务社区, 促进江西走向世界, 促进美国了解江西。

协会简介

美国南加州江西同乡会始创于1994年, 到现在己经过了近二十年的发展, 是美国洛杉矶历史最悠久, 规模最大的江西人在加州非营利性之社团组织。 多年来, 参与组织了美中之间的文化、教育、艺术和学术发展交流. 举办了江西省市各级领导访问团、考察团接待活动, 并积极参与侨社侨团活动, 互相交流, 互相融合, 关心乡情, 服务乡亲, 以遵守中美两国法律为原则, 以居美的江西老表为对象, 继续赣省优良传统, 提倡团结与协调, 活跃社区生活, 沟通乡情, 鼓励回乡投资访问, 服务同乡, 服务社区, 促进江西走向世界, 促进美国了解江西。

本会为非营利性之社团, 不收会费, 一切财务来源, 均来自理事与会员自动捐款由本会财务登禄入帐, 定期向理事会报备, 理事有权向理事会查询财务。凡认同本会宗旨, 支持本会活动之江西人, 均可参加为本会会员, 会员大会一年举行一次并可参加被提名为理事。

联系乡亲感情 提倡互助自强
认同优良传统 凝聚乡亲力量
了解故乡近况 不忘回馈故里
联系各地老表 参与社团活动
弘扬赣省精神 推进中美关係

现任会长

曾洁 JIE ZENG


本会历任会长

本会历任会长:易尾蓉 吴景雄 丁克鍼 易尾蓉 勒公玫 梁志红 胡燕秋 徐美和 邓桂凤 李斌

李斌: Bin LI 2016年
邓桂凤: Guifeng Deng 2014年
徐美和: Meihe Xu 2012年
胡燕秋: Hu YanQiu 2010年
梁志红 Rebecca Liang 2005年
勒公玫 Le Gongmei 2003年
易尾蓉 Yi Weirong 2001年
丁克鍼 Ding Kejian 1998年
吴景雄 Wu JingXiong 1997年
易尾蓉 Yi Weirong 1995年
  本会历任理 事长:

徐和生 Paul Hsu 2016年
李斌 Bin Li 2014年
徐一飞 Philip Hsu 2012年
萧正访 Xiao Zhengfang 2010年
徐和生 Paul Hsu
贺绪武 He XuWu 1995年

本会历任监事长

梁小春 Xiaochun Liang 2016年
徐和生 Paul Hsu 2014年
刘旭 Xu Liu 2012年
徐和生 Paul Hsu 2010年
王正云 Wang ZhengYun 1998年
王正云 Wang ZhengYun 1995年


同乡会会章

始于1994年,2012年3月24日通过第一次修正案; 2016年3月6日第二次修正案; 2017年3月26日,理事会议全数通过第三次修证案 )

一、名称:

中文:美国南加州江西同乡会 英文:Jiangxi Association of Southern California, USA

二、会址

本会暂以会长指定之(Southern California 美国南加州)地址为会址,理事会有权决定永久会址或更改会址。

三、宗旨

本会为一非盈利之社团法人其宗旨如下:

  1. 促进同乡间之联络与情感。
  2. 联系接待国内江西省市领导乡亲来访及互访。
  3. 辅导及协助同乡及同乡子弟求学及就业
  4. 集合同乡力量以争取及维护同乡之权益及福祉
  5. 促进同乡与在地社团之间关系交流与互动

四、会员资格

凡出生、成长、居住、就学、就业,家庭背景与江西省有关联或热爱江西,赞同本会会章之乡亲,均得加入为本会会员。

五、会员权利、义务与会费

会员有参与本会活动,享受本会福利及服务之权利,有列席理事会、出席大会,行使选举、被选举及罢免之权利。本会为非盈利性只社团不收会费,但接受会员,理事及各界之捐款及办活动时收取之活动费用。 积极参加本会活动一年以上的会员才有行使选举的权利。

六、组织

本会以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每两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选举理事不超过四十人组织理事会,理事长任期两年,不得连任, 但可以通过竞选担任其它职务。大会休会期间理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
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长、会长、监事长各一人;理事长、会长、监事长,在理事会多数通过的情况下, 可根据实际需要,各邀请和任命副会长2-10人,副理事长、副监事长2至 5人,任期两年。会长、监事长不得连任,但可以通过竞选担任其它职务。
理事长负责大会、理事会议之召开及主持;会长掌理会务活动,对外代表本会,总理会务及主持各项工作会议。下设秘书、会员、财务、活动、联络、公关六组,各设组长一人,理事长、会长并可依实际需要设立特别小组。由理事长、会长就会员中提名任命,任期两年。监事长负责监督、协调、指正、建议理事长、会长行事不当之事务。
本会设顾问咨询委员会,由历届卸任会长、理事长、监事长组成。由最新卸任之会长、理事长、监事长担任共同召集人,任何委员会的决定必须以至少五位委员参加的投票表决为有效。该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提供会长、理事长、监事长经验传承及同乡会重大决策事务之建议。
修改和完善会章,提交理事会通过,即成为新会章。
会长、理事长、和监事长候选人资格必须由委员会投票以简单多数通过才能确定。
理事会设立会章委员会,委员由理事长就会员中提名任命或由理事会推举,任期两年。

七、职权

大会职权:大会选举和罢免会长,理事长,监事长,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理事会职权;通过及修正会章,罢免会长,理事长,监事长以及理事,监事, 讨论及决议同乡会重要决策及会务。
理事长职权:召开大会、理事会,向大会及理事会负责,会长缺席时,代行其职权。
会长职权:总理会务,召开主持工作会议,对外代表本会。
监事长职权:负责督导、协调、指正、建议理事长、会长行事不当之事务。

八、选举

担任两年以上本会领导职位的同乡会会员才具备被选举资格,参与会务。
本会选举及各项决议事项,均以会员投票总数之简单多数为通过。
每届理事中出缺时,由会长、理事长任命者替补之,不再另行补选。
罢免理事长、会长、监事长需得理事会多数出席,理事或会员大会三分之二多数同意。
选举提名或报名截止日期为选举日之前7日,经顾问咨询委员会通过。

九、届期

由该年四月一日至第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1]


联系我们

会长 曾洁 :
Tel: 310-622 2589
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