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生智林天宝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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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华人大企业家族。林生智(Liem Seng Tee)生于福建安溪。19世纪末,随亲人到印度尼西亚泗水市谋生。12岁在一家丁香烟作坊当童工。经过十多年的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学到制造丁香烟技术,也积蓄一点资本。1913年自行创业,开办一家小型丁香烟工场。因受迷信思想的影响,认为9这一数字会带来好运,故将其生产的丁香烟商标,定为“二三四”(Djie Sam Soe)牌,合起来即是一个“九”字。经过17年的精心经营,逐步有所发展。1930年,正式建立森普纳有限公司(Handels Maatschapij Sampoeina)。这是印尼华人最早建立的一家丁香烟厂企业。在50年代以前,也是印尼生产规模较大,产量及销售量最大的丁香烟企业。1956年8月10日,林生智病逝于泗水。其长女名辛塔·黛维·森普纳(Sinta Dewi Sampoerna)。次子名为林瑞粦(Liem Sui Ling),又名哈尔雅纳·印坦·森普纳(Harjana Intan Sampoema),继承森普纳产业。林瑞粦青年时期在荷兰受教育,1948年返回印尼居住4年。1952年重返荷兰定居,经营印尼土特产。60年代初,才返印尼泗水继承父业,接掌经营森普纳丁香烟厂企业。1962年,又创建帕纳玛斯有限公司(P T Panamas),也经营丁香烟业。经过20年的精心经营,森普纳“二、三、四”牌丁香烟业继续取得发展。但此期间,“盐仓”(Gudang Garam)、“针牌”(Djarum)及“本图尔”牌(Bentoel)等丁香烟企业快速发展起来。林瑞粦仍使用手工生产丁香烟的保守思想及经营方针,已不适应激烈竞争的形势。1980年,将定居于新加坡的儿子林天宝召回印尼泗水,接替森普纳丁香烟企业总经理职,自己退居二线,后移居新加坡。林天宝(Liem Tien Pao)又名普特拉·森普纳(Putra Sampoema),意为森普纳之子,1947年生于荷兰的斯希丹(Schiedam)。1953年随父母移居香港,在香港德奥塞沙逊男子学校(Deocesassoon Boy School)受教育。初中毕业后,到澳大利亚墨尔本的凯利文法高级中学(Carey Grammar High School)学习。1966年毕业后又到美国得克萨斯州休斯敦大学工商管理系深造。毕业后,70年代初到新加坡定居,在新加坡及马来西亚两地经营贸易,只担任森普纳公司的挂名顾问,每3个月回印尼泗水看望一次。后来,在父亲的说服之下,1980年返回印尼泗水,领导森普纳丁香烟企业。由于他长期生活在国外,受过美国的现代工商管理企业专门教育,因此思想比较开放。接任后,对森普纳企业进行一系列的革新。他从欧美引进自动化卷烟成套设备,将传统的手工制作方法改为部分机器制作。同时开发一系列中、高档和过滤嘴丁香烟产品及白烟产品,并大力刊登广告。在马来西亚创办丁香烟厂,把产品推销到东南亚其他国家、东欧及独联体各国,在国内扩展批发零售网络,兴办银行,经营房地产、船运、食品工业、印刷厂、行政服务中心等。森普纳企业从单一的丁香烟企业扩展成为一个多元化企业集团。1994年该集团总资产已达11920亿盾(约合5.9亿美元),年营销额达13530亿盾(约合6.7亿美元),在印尼最大的200家企业集团中,排名第23位。森普纳集团股票已于1990年上市2700万股,占股票总额的15%。

林天宝任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继承祖父、父亲遗留下的集团企业。妻子凯蒂·森普纳(KathySampoerna)育有4名子女,定居新加坡。林天宝之姑辛塔·黛维·森普纳等也定居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