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江镜华侨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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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管的带有事业性质的国有企业。场址在福清市西南部,距市区26公里。该场创立于1956年1月,系围垦海滩兴建的农场,原名国营江镜农场,隶属福建省农业厅农垦局。1978年6月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改为现名,划归省侨办主管。1978至1979年安置印支难民共2180人。全场方圆28.15平方公里,土地总面积32772亩,其中耕地5554亩,果园115亩,水产养殖面积1706亩,1994年末全场总人口4948入,其中归侨2513人。全场划分为12个管理区,有盐场、花炮厂。主要产品稻谷、水产、食盐。1994年社会总产值6503.97万元,粮食总产2783吨,水产4078吨,盈利79.30万元,年人均纯收入2775元。该农场于1997年4月移交给福清县政府行政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