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台务外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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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七个专门委员会之一,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在闭会期间,接受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民族、宗教、侨务、台务和外事等方面的决议、决定;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相关议案;制定和修改本委职责范围的立法规划,起草和修定立法草案;依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交付,审议相关质询案并提出报告等。

1989年9月,原重庆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时期)人大常委会设立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1996年加上台务,改为市人大民宗侨台外委员会;1997年6月召开的重庆直辖市第一届人代会,通过设立重庆人大民宗侨台外委员会。

委员会由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兼职1人),委员8人,共11人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现有干部4人,王志芳任委员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