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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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侨务机构。建国初期安置和救济归侨侨眷的工作由市民政局兼管。1964年成立长春市人民委员会华侨事务处,负责全市侨务工作。处级建制,隶属市人委。1968至1973年侨务工作先后由市革委会民事组、市革委会政治部秘书组负责。1973至1978年市委统战部办公室主管侨务工作。1978年恢复设立侨务处。1984年5月成立长春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处级建制,直属市政府办公厅代管。1991年3月升为副局级建制,直属市政府系列,下设秘书、侨政、外联三个处。1995年8月机构改革,市侨务办公室与市外办合并,原侨办下设机构保留侨政处、外联处。市侨办承担安置归侨、落实各项侨务政策及开展国内外宣传和对外联系等项任务。历任主任:丁尔立、左云恒、谢桂英、王成林、王树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