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侨情

来自华人百科
2a01:e0a:1f1:f630:51b0:782e:cc69:2620留言2021年12月6日 (一) 16:01的版本 (建立内容为“1958年9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长白县建制,建立自治县。位于吉林省东南边陲,长白山南麓,鸭绿江上游,与朝鲜民主主…”的新页面)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1958年9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长白县建制,建立自治县。位于吉林省东南边陲,长白山南麓,鸭绿江上游,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两江道的“一市五郡”隔江相望。全县国境线长260.5公里,总面积2497.6平方公里。1994年末,全县辖6镇5乡,89个自然村,总人口为85790人。有汉、朝鲜、回、蒙古、满5个民族。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所处的地理位置决定该县归侨和侨眷绝大多数来自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其归侨和侨眷的形成,基本上集中于解放前夕、朝鲜战争、三年困难时期和“文化大革命”四个历史时期。1994年末,全县有归侨326人,其中国家干部71人,工人113人,农民49人,家庭妇女83人,经商个体户10人。侨眷共1681人,其中国家干部300人,工人414人,农民141人,家庭妇女221人,经商个体户13人。另有国外华侨24人,外籍华人7人。自新中国成立至1980年,侨务工作一直由民政部门负责。1980年5月成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与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配置专职干部1人。1984年12月,召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第一次归国华侨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第一届归国华侨委员会。1985年1月5日,成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编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