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国外出生就算华侨?官方最新解释来了!
来自华人百科
问:我本人在国外拥有合法居留权,并已在海外连续居住超过两年。我的孩子在国外出生,持有该国的永久居留权,同时也具有中国国籍。孩子出生后几个月便随我回到广东,一直在当地生活学习,至今已接近十年。近期,我打算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申请为孩子办理华侨回国定居入户。但有关方面指出,除了父母具备华侨身份外,申请人本人也必须是华侨。而我孩子只在国外生活了几个月,是否因此不符合“华侨”身份要求?这种理解是否正确?
答:根据《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申请华侨回国定居的前提条件是申请人必须具备“华侨”身份。
《办法》对“华侨”的定义为: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具体而言,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中国公民可视为华侨:
- 已取得居住国的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在该国连续居住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 未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连续5年(含)以上的合法居留资格,且在该5年内累计居留时间不少于30个月。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以下情况**不视为“定居”或“华侨”**身份:
- 出国留学期间(无论公派或自费);
- 因公务出国、外派劳务等临时性工作安排;
- 在国外出生但并未实际居留满足上述时间要求者。
因此,对于“孩子在国外仅生活几个月即回国,因此不属于华侨,不能作为华侨申请回国定居”的理解,是符合规定的。要申请华侨回国定居入户,申请人本人必须满足“华侨”身份的法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