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奥中国际经济贸易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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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奥地利奥中国际经济贸易促进会是由奥地利和中国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组成的奥地利民间对外经贸组织,成立于2002年1月7日。奥地利奥中国际经济贸易促进会简称奥中经贸会;德文名称为:Oesterreichisch Chinesische Gesellschaft fuer internationale Wirtschaftsfoerderung,德文缩写为 OECGIW。 奥中经贸会的宗旨是:遵循奥地利联邦政府的法律和政府的政策,开展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及各种形式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活动,促进奥 地利同中国及世界其它各地区之间的贸易和经济关系的发展,增进奥地利和中国及世界各国人民以及经贸界之间的了解与友谊。

促进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奥中国际经济贸易促进会,简称奥中经贸会,系奥地利非赢利性团体。
第二条 奥中经贸会是由奥地利经济贸易界知名人士、企业家、学术界等组成的经济贸易组织。
第三条 奥中经贸会的宗旨:
根据奥地利及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利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WTO)的契机,开展促进两国间在经济贸易、先进技术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促进奥中两国与 欧盟各国的贸易开展和经济技术的交往。增进欧洲及奥地利各华人社会的友好联系。为奥中两国政府及民间的 经贸往来起到桥梁作用。
第四条 奥中经贸会经奥地利当局批准并正式注册登记。会址设在奥地利林茨市。
第五条 奥中经贸会的职责:

  1. 开展与两国经贸企业的联系,向两国的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信息咨询,介绍合作对象,增进两国对外贸易、先进技术等领域的来往;
  2. 邀请和组织接待两国的经济贸易、企业界、经济学术界的代表团互访;
  3. 参加奥中两国有关经济的各种活动;
  4. 积极与欧盟各国的相应机构建立友好交流与合作,共同组织并参与国际间促进经济贸易方面的活动。


第三章 组织

第六条 奥中经贸会由理事组成。理事会为最高权利机构。
第七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大会。总结指定会务工作。
第八条 奥中经贸会理事会设会长,副会长若干名。会长和副会长由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会长对经贸会负责,主持日常工作,召集理事会会议.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缺席时,由会长委托一名副会长代理行使会长职权。会长、副会长任期五年。
第九条 奥中经贸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特别顾问或名誉会长。


第四章 理 事

第十条 理事的权利及职责:

  1. 凡奥地利从事经济贸易的人士、企业家、经济学者,均可报名参加奥中经贸会理事会;
  2. 理事拥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积极参加会务活动,对经贸会工作提出建议,并进行监督。支持和承担经贸会委托的工作;
  4. 遵守本会章程,交纳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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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财务 === 第十一条 奥中经贸会的经费来源:

  1. 会员交纳的会费;
  2. 有关企业、社团协会和知名人士捐赠赞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经奥中经贸会理事会讨论通过生效施行。

协会联系

地 址:Grieskirchner Strasse 75, 4701 Bad Schallerbach, Austria
电 话:0043-7249- 48024
传 真:0043-7249- 48024 - 14
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