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华人经济概况
越南与中国山水相连,习俗相近,因此很早就有中国移民定居在越南各地,从事经济活动。这些移民除为一般劳动者以外,也包括因历史上战乱而进入越南境内的士兵和官吏。他们世代在越南生息劳动,其中不少人与越南人通婚,所生子女已融入越南社会,因而难以精确认定华人的数目。据越南当局公布的数字,1959年已取得越南国籍的成年华人约54.6万人。1961年又公布华侨为11726人。另据台湾当局调查统计,1967年越南的华侨华人共约111.6万人。其中约80%居住在南越地区。
1878年,华人在西贡(今胡志明市)堤岸创立第一家碾米厂,碾米业是越南华人经营的传统加工业。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西贡、堤岸地区的碾米厂约有70家,其中约60%为华人所经营。其次,华资在越南中部和南部经营的制糖厂有20多家,其技术人员也是华人。50年代,西贡、堤岸的华商约9000家,占当地商业的40%,在南越地区的华商则有12147家,占当地商业的26%,北越地区的华商约有4000家,占13%。此外,在北越地区的煤矿工人中,华工约占60%,如越南东北部广宁省内的鸿基煤矿,自1865年起即由华侨首先开采。1888年法国东京煤矿公司将它攫为已有后,矿工仍多为华侨。到1995年,该矿区的人口约有7万人,其中矿工为2万人,华工即占1.5万人。
50年代中期开始,南越当局实施限制华人资本的一系列法令,华资企业的发展受到遏制,1956年,南越当局连续颁布的第二十号、第五十三号及第五十五号谕令,规定南越的外侨企业不得经营鱼肉类商贩、杂货业、柴炭业、平民当铺、布疋棉纱、碾米、运输等11种行业。这些行业原来多为华商经营。
到1974年,南越地区仍有华资商号7000家左右,其中杂货店约为2000家,资产总值超过20亿越盾。废五金业100多家,资产总值约50亿越盾。进出口商号约400家,资产总值约60亿越盾。加上其他行业,华资企业的资产总值约为200亿盾。华资经营的餐馆约有4000家。越南华人资本或与其他资本合资经营的银行约18家,资产总值约为1.38亿美元,占当地银行业资产总值60%以上。华资经营的纺织工业,以1957年陈敦升集资创立的越南纺织厂规模最大,资产总值曾达30亿越盾。在钢铁工业、化学工业、造纸业、塑料工业、食品工业等领域,华资企业也占据重要地位。
1975年越南统一后,对华人资本进一步采取压制打击措施,进而没收华人经营的各类工商企业,并迫使100多万华人逃离越南,沦为难民,分散到其他国家。越南的经济也因此受到了严重的挫折。
1986年,越南为重振经济,开始实行革新政策。越南当局又允许华人经营工商业,召开会议,肯定华人对越南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号召迁居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华商返回越南兴办企业等。此后,越南华资企业有所恢复。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香港、台湾等地的华商开始在越南投资。一些移居到欧美国家的越南华人,经过20余年艰苦努力,已在当地创立了一批企业,其中一些人也返回越南重新创业。
到1995年,越南各地的华人餐馆已有3000家左右,资本总额约有190万美元。其中绝大多数是小型餐馆,但在胡志明市、堤岸等华人聚居地也出现了一些规模较大、装潢华贵的中式酒楼。华资经营的杂货店已恢复到2360多家,资本总额估计为160多万美元。贸易商行约1160家,资本总额约380多万美元。医药商店约500家,资本总额约160万美元。运输公司约850家,资本总额约280万美元。此外,华人小摊贩约有1.5万家。
为适应华资企业发展的需要,华商陈俊才等人于1992年集资创立越华商业股份有限公司,1975年前,陈氏家族曾在西贡市(今胡志明市)拥有5家企业,后被越南当局没收。越华银行成立后,业务发展迅速,1994年银行资本已由创立初期的200万美元增加到1000万美元,营业额超过1亿美元。1993年,胡志明市华商又创立南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越南华人经营的传统工业如食品加工业、橡胶及塑料工业等也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其中食品加工业厂商约有50家,资本总额约130万美元。1940年建立的泉记牛肉干厂恢复经营后,又建立牛肉罐头厂,产品销往泰国、柬埔寨、法国、香港等地。华人经营的橡胶及塑料工业已有悠久的历史。1982年,华商尤凯成即在堤岸创立平仙合作社。1995年发展为平仙橡胶塑料制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各类拖鞋、帆布鞋等,设有3家工厂,雇佣职工达4000人,每年可生产各式鞋类2000万双,产品出口到几十个国家和地区。该公司是越南最大的鞋类制造厂商。1996年后,公司又向多元化经营发展,从事开发商业中心、宾馆等。在建筑业方面,越华建筑公司在越华银行支持下,在堤岸兴建大型商业中心,投资总额达2000万美元。越南华资经营的纺织业厂商约有330家,资本总额约620万美元,电器工业厂商约220家,资本总额约580万美元,化工业厂商约55家,资本总额约230万美元。
越南实行经济革新政策后,积极吸引外国投资。自1988年起,在外国投资中,台湾资本一直占据首位,其次为香港和新加坡华商资本。这些华商资本与越南政府及越南华商合作,兴办各类企业,开发工业区,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台湾当局的推动下,台湾华商在越南参与各地工业区的开发,成果显著。到1996年,胡志明市的新顺工业区和南方新市区出口加工区,河内市的河内工业区和柴同工业区,以及海防市的台湾工业区和海兴工业区等,都已初步建成。在纺织业方面,台湾的中兴纺织公司投资1.5亿美元,在越南隆安省设立纺织厂,雇佣职工5000人。台湾的联明纺织公司、弘泰纺织公司、皇帝龙纤维公司等也在越南设有大型纺织厂。台湾厂商在越南大量投资的另一制造业是食品加工业,如西贡味王、西贡味丹品牌的味精厂,都是由台湾厂商设立的。1993年,味丹公司的投资额已达2.16亿美元,雇佣职工1000多人。台湾糖业公司也与越南当局合资在清化省建立糖业联营企业,越方拥有25%股份,此外,台湾厂商在水泥工业、制鞋工业、木材工业、石化工业等领域也有大量投资。越南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廉价劳动力,是华资企业发展的有利条件,但其经济政策尚待完善,华人资本遭到20多年的压制,尚处在重新积累和发展的阶段,同东南亚其他国家的华人资本相比,力量还十分薄弱。
参考资料:
《华侨经济年鉴》,台北,1995年。
陈怀东:《海外华人经济概论》,黎明文化事业公司,台北,1995年。
Tran Kanh,“The Ethnic Chines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Vietnam”,Institute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Singapore,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