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华人经济概况
中国人移居泰国已有悠久的历史,人数众多。他们在泰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由于绝大多数人已获得泰国国籍,成为泰国公民,其中不少人与泰人通婚,所生子女已融入泰人社会,因此华人人数难以精确统计。一般认为,泰国华侨、华人总数约600余万人。据泰国政府公布,华侨为20余万人。
一、战前华侨经营行业概况
近代泰国经贸受制于西方国家,对泰国华资企业的形成和发展起很大的制约作用。例如,由于世界性的远洋贸易及与此相应的最大规模的出入口业都操在帝国主义列强手里,战前泰国华商所从事的外贸,仅属局部的区域性贸易——“香(港)、叻(新加坡)、汕(头)贸易”,也即主要是泰国潮商与香、叻、汕潮商的贸易而已。又如,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西方一些帝国主义国家忙于在欧洲战场厮杀,暂时放松对泰国经贸的控制,并且需要泰国供应各种物资,使经营有关行业的华商财源广进,泰华经济力量有较快增长。可是,在1929-1930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期间,西方对粮食和原料的需求锐减,导致经济单一的泰国在经贸上蒙受巨大的损失,泰华各有关行业也遭到严重的打击。
另一方面,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也有一些有利于华资企业成长的因素。这些因素是:移居泰国的男性华侨,多与当地泰族妇女通婚,有利于华侨长期在泰国谋生创业;暹罗王室一向保护并优待旅泰华侨,华侨在泰国境内享有旅行、经商、通婚、居住、迁徙以及买卖土地等自由,尤其是旅泰人数最多的潮州人,素有“王室华人”之称,潮州话成为泰国主要的商业语言之一;旅泰华侨,遍布泰国各城市及大小乡镇,通过业缘、地缘、血缘的纽带作用,形成沟通全泰的多渠道商业网络,尤其是在内地各府更拥有洋商所不可能具有的就地购销的优势;加上老华侨企业家艰苦创业,讲信用,善经营,暹罗华商遂能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展。
战前泰华企业家最大的经济成就,就是基本上掌握了全泰的火砻(碾米厂)业,这显然与华商在各产粮区拥有稻谷收购网的优势分不开。据泰国商业厅调查,1929-1938年间,全泰总共有大小火砻942间。此等火砻几全部为华侨所经营,工作人员亦全部为华侨。由于大米是战前泰国第一大物产(占出口总值的60%以上),是最重要的社会物质财富,又是泰国潮商进行香、叻、汕贸易的主要出口商品。“一米带百业”,所以华侨火砻业也就为战前泰华企业的支柱和龙头。
柚木是泰国四大物产之一。战前柚木出口值居泰国全部出口总值的第三位或第四位。当时经营柚木有三种方式或三个档次。一为向政府承包林区,专事采伐者;一为承有林区采伐后,再营火锯木厂,锯成木材出售者;一为专购入林木,设火锯木厂锯成木材出售者,第一、二种以欧人经营最占势力,华人次之。……第三种以华人经营最为普遍,曼谷华侨经营之火锯厂,据调查共二十余厂。柚木也是泰国潮商进行香、叻、汕贸易的重要出口商品之一。
锡也是四大物产之一。战前锡出口值占泰国出口总值的第二位。据战前调查:“各国对泰国锡矿业的投资,第一位为英国,有699万镑,其次为美国,702万美元,荷兰有100万盾,华侨约为500万铢。华侨的经营规模较小,技术又落后,仍旧用唧筒水压机和手工淘洗法,无法与外人竞争。”不过,泰南所有锡矿的开采,其工人仍以华侨占多数。
华侨是泰国橡胶业的开拓者。从30年代后期起,橡胶出口值开始居泰国出口总值的第三位。同时,西方公司所控制的橡胶种植园只有两个,大部分的生产都出自华侨的小胶园。尽管泰南也有泰族或马来人种植橡胶,但华侨小胶园主的平均园地仍然大于泰族或马来人胶园主的园地。华侨在泰国“橡胶的生产、加工、出口方面占压倒优势”。
战前,有些华侨在泰国各府投资经营椰子园、甘蔗园、胡椒园、生果园、蔬菜园、烟草园,以及从事淘金、捕鱼、养鱼、养猪等行业,但在泰华企业中所占的比重都很小。
战前,曼谷有50多家华资机器厂。它们其实只能算是修理或制造简单生产工具之机器厂,决不能与欧美的所谓机器厂相提并论。泰国华商投资的工业项目尚有皮革厂、火柴厂、制冰厂、汽水厂、鱼露厂、酱油厂、酿酒厂、饼干厂、糖厂等,不仅其档次都很低,就是把所有这些工业项目的总数统计起来,其营业总额也不及火砻、火锯业的十分之一。
由于战前泰国工业(包括泰华工业)基础薄弱,国内市场销售的各类工业用品,大多是西方(含日本)商品,少量是中国轻工业品,这就必然使泰华商业处于居间中介的地位。在泰国市场上,有三类不同的商人,也有三类不同的公司及商店:第一,是大规模的出入口公司,这在过去是由英、法、美、荷等国的洋行所独占,华侨商人以及泰国官营企业,均不能与之竞争;第二,是居间与大型出入口商及零售商间的中介商号,这大部分是操之于华侨之手;第三,是零售商,也以华商为最多。
战前,泰一些华侨富商曾设立5家家族银行、10家保险公司和3家船务公司,以适应开展华人经贸业务的需要。
据估计,战前泰国华侨经营各行业的商号约3万家,其中经营商业的大小商号达2万多家,华侨经商人员占华侨从业人员总数的70%,足见战前华资企业是以商业为主体和基础。估计战前泰国华商的资本总额为1亿美元左右。
二、华侨经营企业向华人企业的演变
暹罗王室一向优待华侨,使华侨享有谋生创业的自由。曼谷王朝拉玛六世王(1910-1925年)继位以后,暹罗民族主义开始抬头,但对华侨的经济政策未变,仅着重用立法推行同化政策而已。因此,在1932年暹罗政变以前,可说是华资企业自由发展的时期。
1932年6月24日,暹罗民党发动政变,宣布六大施政纲要,建立君主立宪政体。新政府着手制订限制华侨经营各类企业的计划与措施,加紧推行经济泰化计划。
銮披汶政府推行经济泰化的第一项措施,便是通过征用和收购华侨火砻的办法,建立国家大米公司——泰国米业公司(简称泰米公司)。由于泰人缺乏经商经验,泰国政府不得不借助华侨人才来管理泰米公司,并迅速批准这些华侨加入泰籍,以适应推行经济泰化计划的要求。在征购华侨锯木厂以及其他企业的过程中,也出现同样的情况。这表明,即使在銮披汶第一次执政期间(1938年12月至1944年7月),通过强制手段推行经济泰化计划,也必须发挥泰籍华人在经济领域的积极作用。
由于历史原因和出于民族根本利益的考虑,使得泰国日后推行的经济泰化政策,不是以种族为基础,而是以国籍为基础。这既是泰国华侨开始逐步演变为华人的导因,也是战后几十年来泰国华人在经济上获得顺利发展的契机。
1939年4月,銮披汶政府颁布《船舶条例》,规定在泰国水域内航行的渔船和商船,必须登记为泰国国民的财产或泰籍股东的财产。由于当时华侨归化泰籍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所以华侨拥有的渔船和商船大都登记为其泰籍妻儿所有;在其他华侨资产的登记中也出现类似情况。
1942年6月10日,泰国政府第一次系统地颁布《保留职业条例》,规定保留给泰人操执的职业达27种之多,限令外侨(主要是华侨)在90天至一年期间离开这些保留给泰人的职业。为继续操执原来的职业,某些华侨乃争取加入泰籍,或将其职业转让其泰籍子女。
1944年7月24日,乃宽·阿派旺政府上台后,撤销了銮披汶第一次执政时期颁布的《保留职业条例》和某些排华措施。日本投降后一星期,也即1945年8月22日,泰国政府发表公报,宣布开放1941年两次划定的六个禁区,允许外侨回到这些地区居住、经商和就业。在战后初期的两年多时间里,泰国政府对华侨的各项活动采取放任政策,华侨企业来自泰化方面的压力也较小。
三、战后初期泰国华侨企业家的投资概况
1946年,泰国政府发表的外资统计为3690万铢,而且全部是华侨的投资,这是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刚结束,欧美和日本战前在泰国的产业尚未恢复运作。1946年泰国政府发表的外资类别统计表明,是年“华侨投资以一般商业居第一位,占全体投资额的44.72%;火砻业居第二位,占13.55%;印刷业与保险业并列第三位,各占10.84%;织布业与汇兑业并列第四位,各占5.42%;酿酒业与海运业同居第五位,各占3.25%;植物油类居第六位,占2.71%”。1948年,泰国政府发表的外资统计为8950万铢,其中华侨的投资为7350万铢。是年华资占全体外资额的82.12%,华侨投资仍居外侨投资的第一位。
50年代初期至中期,泰国华侨的投资仍占全体投资额的最大比重。据统计,50年代中期,“在泰国商业部登记的6万号大、中、小型公司行号中,约有70%是属于华侨及华裔所投资。同时,还有不计其数没有登记的华侨小本经营者,散居于全泰各地的每个角落”。这说明战后泰华商号的数量有所增加,同时显示战后已有一部分华侨经营的公司渐渐转归华裔经营和拥有了。
四、泰国华侨资本转化为华人资本
1948年4月,銮披汶第二次执政,推行反共和排华政策,逐步恢复经济泰化计划,实行垄断经营,对华侨资本(包括土地权)作某些限制,华侨加入泰籍一般也比较困难。因此,从1948年到1954年,泰国华侨资本演变为华人资本的进程反而缓慢,演变的单向形式是老华侨的企业转交华裔经营管理,或作为遗产归其子女所有。
銮披汶于1957年倒台后,乃沙立、乃他侬先后继任泰国国务院总理。两届内阁在政治上逐步放松对华侨的压制,注意发挥华人在泰国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正是由于泰国政府从50年代后期起,大力推行温和的同化政策,鼓励泰籍华人在工业化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才使从30年代末开始实施的经济泰化计划得以顺利完成,也使泰国华侨资本向华人资本演变的进程大为加快。
根据泰国投资审议委员会发表的统计数字,自1959年4月13日实施《促进实业投资条件》以来,至1968年3月31日止,获准扶助的工业投资登记资本总额4096515243铢中,华侨占209960448铢,次于泰人与日本人,居第三位,但泰人资本计27811806170铢。如前所述,由于华侨多以泰籍人民身份参加投资,所以泰人的资本中,华裔所占比率必甚巨大。事实正是这样。
从1960年至1970年泰国商业登记处发表的《新登记公司统计表》中,也可以看出泰国华侨逐步演变为华人经济的轨迹。1960年新登记公司中,就家数而言,泰国人(大多是泰籍华人,下同)占67.6%,华侨占29.2%,其他外国人占3.2%;就资本而言,泰国人占67.9%,华侨占20.8%,其他外国人占11.3%。至1970年,家数则泰国人占90%,华侨占6.2%,其他外国人占3.8%;资本则泰国人占90.6%,华侨降为3.1%,其他外国人占6.3%。
1972年,乃他侬政府重新审核和限定外侨经营事业的范围,规定完全保留给予泰人的职业有14种,半保留给予泰人的职业有37种。所谓半保留给予泰人的职业,是指外侨(主要是华侨)已经经营者可以继续经营,但限制其发展,未曾经营者不能申请经营。可见所谓继续让原业主经营的这37种职业(多属生产性和商业性的职业),对华侨来说只不过是临时性职业罢了!这就促使更多的华侨工商业者相继加入泰国籍,加上一些老华侨先后去世,旅泰华侨的人数,已从1955年的7601436人(占当年全泰人口的3.35%),到1985年剩下2703036人(占当年全泰人口的0.53%),至1989年则只剩下254777人(占当年全泰人口的0.46%)。
在80年代泰国所剩下的20多万华侨中,绝大多数人已是没有参加经济活动的老华侨,仅有的华侨资本在泰国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微不足道。泰国通过温和的同化政策与鼓励华人积极参加工业化建设已经实现了“经济泰化”的目标。泰国官方明确宣布,“泰国已不存在华侨掌握泰国经济命脉的问题了”。
综上可见,泰国华侨资本演变为华人资本,实际上经历了长达半世纪(30年代末至80年代末)之久的历史性过程。
五、战后泰国华人企业起步阶段(1945-1959)
从1944年7月銮披汶第一次下台至1948年4月銮披汶第二次上台这几年间,经济泰化计划的实施处于停顿状态,华侨在泰国的投资仍然保持旺盛势头。
銮披汶第二次上台后,泰国政府于1949年2月11日颁布实施《第一份保留职业法令》,规定保留10种职业给予泰人,又于1952年9月23日颁布实施《第二份保留职业法令》,规定保留3种职业给予泰人。但这两项法令对华侨企业的影响并不大。
尽管战后初期泰国华侨加入泰籍的人数比较少,泰国华侨资本转化为华人资本的进程较为缓慢,但仍有一些投资举措足以作为1945-1959年是战后泰国华人经济起步阶段的标志。这些举措与标志有下列三个方面。
其一,一些华人或华裔企业家分别与泰国官商合资创办泰国商业银行。
从40年代中期到50年代初期,一部分华人或华裔企业家分别与泰国官商合资创办的多家商业银行,不仅是战后泰国华人经济起步的主要标志之一,而且在泰华经济发展史上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既突破泰华家族企业的经营模式,又开始与泰人资本合流。
这一时期开设的商业银行有盘谷银行,1944年成立;曼谷商业银行,1944年成立;大城银行,1945年成立;泰华农民银行,1945年成立;金国银行,1948年成立;兴业银行,1949年成立;曼谷联合银行,1949年成立;京华银行,1950年成立;植业银行,1950年成立。
华人华裔企业家分别与泰国官商合资创办的商业银行(30年代开设的黉利栈银行和陈炳春银行也于战后初期先后改组为商业银行),对促进战后泰国国民经济发展起很大的作用。
其二,有些泰籍华商开创符合泰国国情、能发挥农业优势的农业企业。例如正大卜蜂集团和波·乍仑攀集团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此外,其他一些华人、华裔也在50年代投资创办过规模较小的农业企业。除经营不善者外,这些小型的农业企业后来在泰国工业化的过程中都大展鸿图,发展成为经济实力雄厚的农业公司。
其三,从50年代后期起有较多的泰籍华商投资设立各类企业公司。据统计,1956年,泰籍商人(大多是泰籍华商)新注册设立的有限公司为230家,两合公司为158家,无限公司为108家,共496家;1959年,泰籍商人新注册设立的有限公司为256家,两合公司为510家,无限公司为146家,共912家。
六、战后泰国华人企业成长阶段(1960-1971)
(一)华人新兴工业家相继崛起
60年代以前,泰国整个制造业(包括华资制造业),主要是技术层次较低的粗加工产品制造业。技术层次较高、设备较为先进的制造业很少。经过第一、二期经济发展计划的推动及扶助而投建的华资现代化工厂群,既为泰国民族工业注入新的活力,也使华人新兴工业家脱颖而出,相继崛起。
华资新兴工业相继产生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是华人原有的小型工业或家庭工业,在泰国扶助投资委员会的指导和扶助下,逐步转向现代化、科学化,上升为初具规模的新兴工业,成为华人部分新兴工业家先后崛起的途径。例如,有“泰国食油大王”之称的许朝镇,原先经营的只是一个小型的食油厂,在《鼓励工业投资条例》的鼓舞下,于1968年在北榄新城创设镇长发炼油厂。又如,在80年代被评为泰国工业模范事业家的王睦良,原先经营的是只拥有一台简单手摇式塑胶机的家庭工业,也是在《鼓励工业投资条例》的扶助下,于1970年投资成立联华塑胶有限公司,等等。
二是由商转工,华人资本开始从商业转向工业。在泰国推进工业化建设的热潮中,过去很少涉足工业的一些华商,尤其是一向从事商业的某些潮商,也对投资创办现代化工厂产生浓厚的兴趣和巨大的积极性。例如,伟成发钢铁集团主要创始人吴玉音,于1963年将夫家的五金业先后扩展为伟丰钢铁厂有限公司、伟昌钢厂有限公司和伟雄钢板厂有限公司;又如,泰旭化工集团创始人郑亮萌、郑明如兄弟认为“化工是工业之母,化工产品是工业发展的基本要素”,遂于60年代先后与日本财团合资兴办泰旭玻璃厂、泰旭苛性钠有限公司,并独资创建泰旭化工有限公司。
据统计,到1972年,泰籍华人投资创办的工业公司(不含小型工业或家庭工业)累计已达2000家,投资工业的资金为3亿美元,占全泰工业投资总金额的90%。这些数字,不仅可以反映华人资本投向工业的大致进程,同时也显示1960-1971年间华人新兴工业家相继崛起的基础条件,确实发挥了启动当地现代工业的作用。
(二)具有华人资本成分的商业银行茁壮成长
40年代中期到50年代初期,一部分华人华裔企业家分别与泰国官商合资创办多家商业银行,这是华人资本与泰人资本合流的先河。就是更早成立的泰国汇商银行、京都银行,以及稍后创办的泰国军人银行、泰京银行等,也在不同程度上具有华人资本的成分。
第一、二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实施,是推进具有华人资本成分的泰国商业银行茁壮成长的动力。正是工业化建设的需要,大大促进泰国国内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蓬勃开展。
其一,进入60年代,16家泰国商业银行的存款额激增,而且远远超过外商设在曼谷的13家外国商业银行的存款额。例如,1959年,泰商银行的存款额为33.879亿铢,外商银行的存款额仅有9.236亿铢。1963年,泰商银行的存款额增至82.254亿铢,外商银行的存款额仅有13.2亿铢。泰商银行的存款额,以后继续保持激增的势头。
其二,进入60年代,具有华人资本成分的泰国商业银行的贷款透支及投资总额也在激增。例如,1959年,16家泰商银行的贷款透支及投资总额为36.642亿铢,1963年增至85.692亿铢。往后,泰商银行的贷款透支及投资总额,仍继续保持激增势头。
其三,进入60年代,具有华人资本成分的泰国商业银行的资产总值也在激增。例如,1959年,16家泰商银行的资产总值为65.72亿铢,1963年增至140.66亿铢。泰商银行的资产总值,此后仍然保持极高的成长率。
据1972年调查,泰籍华人参与创设银行及金融机构共50家,投资金额达3亿美元,占全泰银行及金融机构总投资额的50%。由此可见,泰籍华人资本在蓬勃发展的泰国银行金融业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三)华人建筑业的兴旺及房地产建筑业的形成
泰国华侨建筑业在战前就已出现,并于战后初年成立了暹罗华侨建筑公会。但在60年代以前,建筑业尚未成为华人的大行业。促使华人建筑业兴旺的动力,来自泰国所进行的工业化建设。由于泰国实施第一、二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工业化基础设施、工厂厂房、办公大楼等建筑业务日益增多,对华资建筑公司的纷纷成立起着催生的作用。例如,著名的南洋建筑公司、建全置业公司等,就是在实施第一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头一年(1961年)成立的。此后,随着泰国工业化建设的推进,陆续有新的华资建筑公司宣告成立。
尽管华资建筑业的出现比较早,但华资房地产业与建筑业一般是分离的,原因是在1963年以前,当局一直不准国民或外侨建房出售。因此,在60年代初期以前,泰籍华人企业家虽能依法购买并拥有一定面积的土地,但主要是作为一种静待往后地皮行情看涨的长线投资,仅有零星的开发(即自建自用)而已。
华人企业家把房地产建筑业作为开发、建造、销售、租赁一条龙的新业务,实际上是从1963年开始的,因为是年泰国政府为配合推行多期性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而颁布新法,准许国民建造楼房自由买卖,从而为华资房地产建筑业的形成亮起绿灯,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例如,建筑界巨子许参“认为此新法律最适合泰国形势,故选择在办事处之毗邻3莱地,购买后便建筑26层之许参大厦”,建成后分层出售或出租。这是把房地产业与建筑业结合成一种新业务的最早实例。又如,著名的荣基集团创始人王创合,从60年代中期起就投入大量资金,将建筑业与房地产业结合进行经营,由于符合社会需求,业务蒸蒸日上。此后,一些有条件的华资建筑公司也逐步发展成为房地产建筑业公司。
泰籍华人在其他行业的经营情况,据1972年调查,泰籍华人投资创办的进出口贸易公司共1000家,投资金额达5亿美元,占全泰该项投资的95%;华人投资创办批发及零售业公司共5000家,投资金额达2亿美元,占全泰该项投资的90%;华人投资创办酒楼业公司共2500家,投资金额达1.5亿美元,占全泰该项投资的95%;华人投资创办劳务业公司共500家,投资金额达1亿美元,占全泰该项投资的80%;华人投资创办娱乐业公司共150家,投资金额达5000万美元,占全泰该项投资的70%;华人投资创办药业公司共1000家,投资金额达3000万美元,占全泰该项投资的80%。
七、战后泰国华人经济发展阶段(1972-1991)
泰国华人企业之所以在这期间有较快和较大的发展,主要得益于泰国实施面向出口工业发展战略的第三、四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实施综合协调发展战略的第五、六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泰国第三期(1972-1976年)经社发展计划的工业发展方针是:“发展出口工业以代替原来的替代进口工业。政府为促进出口工业,特别给出口业者更多的优惠条件,如豁免营业税和出口税,出口工业工厂可获得豁免机器设备和原料全部进口税等,同时还通过泰国国家银行和泰国实业资金公司给出口业者予信贷资金。第三期工业发展指标以扶掖民营投资为主。”可见,积极投资工业和从事外贸的华人企业家,的确是泰国实施面向出口工业发展战略的最大受惠者。第四期(1977-1981年)经社发展计划的工业发展方针是:“将出口工业放在首要地位,同时尽可能朝向农产物加工业这方面发展,加速发展中小型代替进口工业的生产,以期能满足国内人民的需求量,达到尽可能减少进口。”
此后,泰国投资委员会对属于奖励对象企业(包括外资企业),除了不予国有化,不设立可能与之竞争的国营企业,并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待遇之外,凡在鼓励投资地区或工业区投资的企业一律给予更优惠的待遇,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办厂条件。
1982-1991年,是泰国实施综合协调发展战略的第五、六期经社发展计划时期,也是更具深刻意义的变革时期。因为综合协调发展战略既是一种双向发展战略,也是“农业工业化”经济发展新战略,客观上更有利于泰华各行业的全面发展。泰国投资委员会公布第六期(1987-1991年)经社发展计划的投资重点是农业、化学工业、机械制造业、电子工业、金属加工业和服务行业6大类。泰国政府积极欢迎私商与外商投资所有这些行业。
泰国政府所制订的外商投资政策,也有利于华人经济的发展。如1977年泰国政府颁布的《投资促进条例》规定,泰外合资企业的产品如果50%以上供出口,外资一方有权拥有合资企业绝大部分的股份,否则外资一方的股份最高不得超过49%。由于泰籍华人企业家在泰国内拥有商业网络,外商一般都找华人企业集团合办现代化企业,使不少华人大企业家成为泰外合资公司的股东或控股大股东。这是推动华资企业走向现代化并加快战后泰华经济发展的新因素。
随着第三至第六期经社发展计划(1972-1991年)的实施,随着工业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作为泰国国民经济中富有活力的华资企业也得到比较全面和快速的发展;其最集中的表现,便是在70-80年代,各行业先后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的华资企业集团或企业机构。
在工业界,相继涌现的著名华资企业集团、企业机构有暹罗机器集团、泰旭化工集团、鸿益成石化集团、南洋纺织集团、泰美仑纺织集团、泰布厂集团、协联工业集团、联华塑胶集团、泰华塑胶集团、伟成发钢铁集团、泰兴钢铁集团、沙炎钢铁集团、刘炳源钢铁集团、永丰铁工厂集团、泰万发罐头集团、美都化肥面粉集团、泰伦亮糖业集团、宪成纸盒集团,以及东方实业机构、东亚机构、青山机构、丽真机构等。
农业方面,先后崛起的著名华资农业集团有卜蜂集团、波·乍仑攀集团、协达饲料集团、是泰集团、中央集团和金国联业集团等。
在银行界,自泰国实施面向出口工业发展战略与综合协调发展战略以来,盘谷银行、泰华农民银行、大城银行、京华银行等11家以华资为主的泰国商业银行,其存放款和资产总值均有巨幅的增长。
百货业方面,泰籍华人创设的中央洋行集团、皇冠(音披亮)洋行集团、吕摩洋行集团、旺国洋行集团和博大洋行机构等,均陆续成为雄视全泰百货业的巨擘。至于进行产、供、销一条龙经营的李兴添协成昌集团公司,到80年代初已是遐迩闻名的“消费品商业王国”了。
酒店业方面,泰籍华人创办的明拉粦、律实他尼、国宾、亚洲、新南宫、华南等酒店集团,均先后上升为全泰第一流的大酒店群。
房地产建筑业方面,于1963年发轫的华资房地产建筑业,伴随泰国工业化的进程而不断扩展业务,尤其是80年代后期,由于泰国经济起飞的带动,房地产建筑业一跃而成为泰华最大的行业之一,并涌现一批规模相当大的企业集团,如曼谷置地集团、建全置业集团、康蒂集团、施康集团、联泰集团、荣基集团和顺和兴集团等。
旅游业方面,最值得称道的是杨海泉创办的北榄鳄鱼湖动物园和丘小平创办的曼谷野生动物园,这两个别开生面、各具特色的动物园,分别于70年代、80年代成为著名的旅游胜地,每年为泰国带来大笔的外汇收入。
4.泰国华人企业继续发展与逐步转型阶段(1992- )
泰国华人企业需要逐步转型,是由于进入90年代后,泰国的投资环境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首先,经过战后几十年对自然资源的不断开发与消耗,泰国已由一个自然资源十分丰富的国家,变成自然资源不敷经济发展需求的国家。因此,泰国要逐步转向以技术开发作为发展经济的新路子,也是迈向新兴工业国的必由之路。
其次,过去泰国的劳动工资较为低廉,工人每天最低的工资只有2-3美元,如今泰国的劳动工资上扬,工人每天最低的工资提高到5-6美元。因此,今后泰国的部分工业要由劳力密集型逐步转向技术密集型。
再次,泰国国民经济经过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期的持续高速发展,基础设施的落后与不足,已成为制约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因此,泰国要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相应鼓励民间企业家投资交通通讯业与重化工业,大力发展教育,注重培养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1][2]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