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马来西亚华人大团结运动
来自华人百科
1971年马来西亚华人谋求团结以抗衡马来西亚土著主义的政治运动。早在争取独立时期,马来西亚华人就开始提出“大团结”的口号,但1971年华人大团结运动已从空洞的口号转化成为具体而求实的行动。1971年2月7日,在吉隆坡召开华人社团领袖大会,来自马来西亚各州的华人1000多人参加大会,沈慕羽等10人组成联络委员会,并通过一项宣言,共6项内容:
- 吾人深信本邦马来西亚欲得稳定、安宁及进步,则所有人民,不论其种族源流,必须团结。
- 吾人坚信马来西亚华人,必须本身团结一致,方能对巩固国家团结,做有效的贡献;
- 吾人坚信,每一马来西亚人之平等自由权利,不受转移亦不可侵犯,此种权利超出所有政治、社会、文化及经济的范畴。
- 吾人坚信必须尽一切所能,以提高种族未达水准者之地位,俾本邦经济繁荣得众人与共之。
- 吾人更坚信每一位马来西亚人之福利与安全,必须受到国家之保障。
- 因此,吾人保证对本邦效忠不二,且贡献性命,保卫国家,团结一致维护宪法,并依据国家原则之精神与其他民族合作,俾在民主公平马来西亚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及政治之进展,使人人有平等享受的机会。
华人大团结运动获得马华社会的广泛支持。先后在吉隆坡、怡保、芙蓉、槟城等地举行华人团结大集会,每次集会都万人空巷,群情激奋。该运动分为两派:一派以马华公会总会长陈修信为首,企图把华人大团结运动置于马华公会的领导之下,并使该政党强大起来;另一派以李裕隆为首,主张华人大团结应该是“超政党”的;二者意见相左,后者企图另组“马来西亚华人全国团结运动”(The Malaysian Chinese National Unity Movement)。陈修信、马华公会及马来政界人士均反对在马华公会之外另结组织,以免造成政治局面更加混乱。“马来西亚华人全国团结运动”注册遭拒绝,华人大团结运动迅即瓦解。[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