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慕羽被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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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华文教师会总会主席沈慕羽等被逮捕事件。1971年2月7日,沈慕羽参加在吉隆坡召开的华人团结大会,并当选为联络委员之一。2月18日,在霹雳州怡保市又召开华人团结大会,沈慕羽与另一位联络委员顾兴光应邀在会上发表演说。4月17日,霹雳州警方援引“1969年修正煽动法令”,以沈、顾两人发表煽动性演讲为由,将两人逮捕。同日下午,两人获准交保候审。马来西亚教总等华人社团纷纷发表声明,认为两人无罪,同时筹募法律基金。4月20日,两人在怡保市地方法院受初审,又移交霹雳州高等法院继续审讯。9月28日,两人被释放,但法院声明两人“不等于无罪”。同年10月23日,沈、顾两人再次被控同一罪名。此案曾引起华人社会强烈反应,审讯日期一再展后。经马来西亚内阁会议讨论,沈慕羽等被控煽动罪案于1972年10月27日被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