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华侨基督教徒削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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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西班牙教会当局为防止华侨基督教徒回国叛教而采取的极端措施。1587年,马尼拉主教萨拉萨尔(Domingo de Salazar)鉴于华侨为方便在菲律宾取得居留权而皈依基督教,但回国后即放弃基督教信仰的情况,下令华侨在皈依基督教施洗礼时一律剪去长发,受洗后一律禁止回中国。而在明代,当局严禁削发,故施洗削发一举极度伤害华侨的民族感情,是加诸华侨基督教徒的人身侮辱。结果相当部分本已倾向基督教的华侨拒绝接受洗礼,从而使殖民行政当局在华侨中推行基督教化的政策受阻;也引起主张准许受洗者留发、回国以有利于同化华侨的行政当局,与顽固坚持民族迫害和歧视的教会当局之间发生矛盾和磨擦。直至1627年,西班牙国王根据管理巴里安(八连)宗教事务的圣多米尼克会的报告,于11月颁布第7号法令,命令马尼拉教会当局不得强迫改宗基督教者削发及缴纳居留费(8比索,即64里亚尔)、贡金(4里亚尔);从其接受基督教信仰时起10年内免纳贡金,10年之后开始征收与菲律宾人等额的贡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