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里拉中华商会参加商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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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华侨社会两大领袖侨团实现团结合作的历史性事件。菲华商联总会(商总)成立(1954年)后,与原来实际上主办全菲华侨界事务、在侨社居领导地位之岷里拉中华商会同时并存,不仅不相统属,且略见分庭抗礼,以致侨社团结存有缺陷,不利合力解决侨社面临问题。但两大侨团间自1954年以来,在成员构成方面早已打成一片,在处理有关侨社大计方面实际上已不分彼此。故全菲侨胞引颈企盼,亟望商总、商会实现团结合作,以汇集一切力量为增加侨社福利、促进侨居地繁荣和发展而努力。
20世纪60年代后期,担任商总理事长(1966-1970年在职)的高祖儒(Ralph Nubla),以侨艰日亟,必须集中人力物力,方能应付裕如,因而在两会团结方面多做工作;而1968年起任岷里拉中华商会理事长的李峻峰(Vicente Dy Sun),亦针对侨社当务之急,力主商会加入商总,促成侨社团结,解决面临问题。
1968年,高祖儒向李峻峰、李世杰(岷里拉中华商会常务理事)提出两会团结问题;岷里拉中华商会则在中兴银行召开理监事会作出参加商总的决定。
5月30日,在商总会议室举行商会入会仪式。会上,商总欢迎岷里拉中华商会为会员;商会方面则由李峻峰理事长向商总理事长高祖儒递交入会申请书,两人并相继致词,高度评价侨社大团结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