銮披汶政府排华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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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銮披汶·颂堪(Luang Pibul Songkhram,1897-1964)政府两次排华事件。銮披汶于1938年12月-1944年8月和1948年4月-1957年9月两度执政。两度执政,两次排华。第一次排华,銮出于狭隘的民族沙文主义,推行“大泰国主义”和亲日政策。因此,镇压华侨的一切抗日组织和活动,逮捕和驱逐抗日爱国华侨出境。制造*军禁区事件,限期把居住在13个区中的华侨赶走或驱逐出境。建立国营经济,扶持泰人,打击华侨工商业,极力限制和排斥华侨的经济活动。颁布《保留职业条例》,规定保留给泰人执操的职业达27种,企图用泰人来取代华侨的经济地位。摧残华文教育,封闭华校,取缔华文报刊。对华侨归化设立障碍,入籍极为困难。第二次排华,銮迫于美国的压力和当时两大阵营的对抗,执行亲美反共政策。因此,拘捕、驱逐进步侨领、华侨。严格限制华文小学,取消华文中学。大幅度减少中国移民入境数量。扩大泰人保留职业项目,剥夺第一代、第二代华侨的政治、经济权益。对华人归化设置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