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同乡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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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底到1928年秋发生在莫斯科中山大学的政治事件。它完全是由于当时中国学生中的一些无原则纠纷所引发,接着又被学生中的一些热中于政治斗争的学生所利用,后来又被学校的官僚主义的领导错误处理,终于酿成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

所谓的“江浙同乡会”不过是当时在莫斯科中山大学一些学生中的玩笑话,但是由于学生中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矛盾,一些人就开始向学校领导密告这是一个“对党秘密的”反党的政治组织。当时的学校领导米夫和当时在苏联的中共中央主要领导向忠发也不调查不研究,只是凭借个别人的告密就作出决定利用专政机器国家政治保安总局对学生进行侦察,并由此得出结论,不但确认所谓“江浙同乡会”组织的存在,而且还将这个组织定性为同中国国民党右派和“第三党”有联系的“反革命”组织。并于1928年3月25日作出决议将部分学生送交专政机关处理,另将许多人开除学籍并遣送回国。这种无中生有的政治迫害引起学生们的极大愤慨,许多人纷纷向共产国际和苏共中央直至向斯大林提出申诉,最后,决定由联共中央监委、当时在苏联的中共中央代表团和共产国际联合处理这一事件。联共中央监委书记雅罗斯拉夫斯基直接参与事件的处理,他坚持原则,排除种种干扰,并不顾中共代表团成员的反对,最后作出决定,不但彻底否认所谓的“江浙同乡会”组织的存在,而且为由于这一人为制造的事件而蒙受不白之冤的学生彻底平反。

至此,所谓的“江浙同乡会事件”本应就此结束,但是由于苏联当时特定的政治环境和苏共党内斗争的加剧,这一事件的受害者并未得到真正彻底的昭雪。特别是当时在共产国际的王明一伙人利用他们和米夫的特殊关系,大搞党内宗派斗争,结党营私,排斥异己,并进而把这一事件的受害者打成“托派”继续进行残酷的政治陷害,有许多人被专政机关迫害而死。它发生在王明左倾路线在党内取得统治地位之前,这是中共历史上一起重大但是至今在党内仍然没有作出正式结论的冤案。[1][2][3]

参考资料

  1. 杨奎松著:《“江浙同乡会”事件始末》,刊《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三,四期。
  2. 〔美〕盛岳著:《莫斯科中山大学和中国革命》,现代史料编刊社,1980年。
  3. 曹仲彬等著:《王明传》,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