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64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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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六十四屯事件是沙皇俄国在制造海兰泡惨案的同时制造的另一起骇人听闻的惨案。

江东六十四屯位于黑龙江左岸,从精奇里江口之南到孙吴县的霍尔莫勒津屯一带,这里土地肥沃,沿江绵延70余公里,有汉人、满人和达斡尔人等3万多人世代在这一带居住,总计有64个中国人的居民屯,故称之为江东六十四屯。根据1858年的《中俄瑷珲条约》的规定,虽然黑龙江以北的大片中国领土已经割让给沙皇俄国,但是却允许这里的中国人“照旧准其在所住屯中永远居住”,而且仍由满清政府瑷珲副督统管辖,俄国不得侵犯。可是就在1900年,沙皇俄国趁中国发生义和团起义之机大举出兵东北,不但占领海兰泡,而且强占江东六十四屯。

1900年7月17日,沙皇俄国军队大举出动将各屯居民集中在一座大房间里,然后放火焚烧,绝大部分人都在火中丧命,只有少数人可以逃出来跳入江中逃回西岸,来不及逃走的也大多被俄军杀死,这次大屠杀又有数千人被害。无数中国人的鲜血染红黑龙江的江水,就在大屠杀过三周之后,一位沙皇俄国的军官记下他所看到的背景:一具具中国人的尸体在“黑龙江宽阔的江面上浮动,好像在追逐着轮船”,“很难估计我们在这一天赶上多少尸体,但是根据判断,仅在一个小沙嘴上,我们共数出150具尸体。这个估计并不多。”就在俄军血洗江东六十四屯之后,沙皇俄国宣布,这块地方收归沙皇俄国管辖,中国人今后不准再返回此地。

列宁曾经激烈地谴责沙皇俄国的对华政策,他指出,这种政策“是一种犯罪的政策”。他还抨击沙皇俄国军队“杀人放火,把村庄烧光,把老百姓驱入黑龙江中活活淹死,枪杀和刺死手无寸铁的居民和他们的妻子儿女”。[1][2][3]

参考资料

  1. 《瑷珲县志》。
  2. 列宁著:《中国的战争》。
  3. 《沙俄侵华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