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处决十八名猪仔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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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年底至1861年英法联军侵占广州期间,掳掠苦力出洋肆无忌惮,省城内外,人人自危,猪仔之名,因而大扬。黄埔长洲岸边外国趸船与小艇成排列开,掳掠来的猪仔先在小艇进行拷打和刑讯,待俯首听命后关在外国趸船上,等到成数后再移入洋船运走,买卖经纪人多是美国、法国、葡萄牙和西班牙人等。掳掠人口的暴行,激起广州人民愤怒,29个团体联名投诉,痛斥拐掠猪仔之害,已使受害者不下六七万人。请求营救的禀帖越来越多。愤怒的群众纷纷行动起来,仅在1859年4月初的10天内,已有许多拐子被群众所杀。清廷感到不采取一些制裁措施也难以维持自己的统治,一些外国人也担心本身安全和以后将得不到廉价劳动力,已占据广州取得利益的英、法两国,对他国前来招引劳力而造成的竞争也早已心怀不满。这样在1859年11月,两广总督劳崇光命令对黄埔大小船只进行突然搜查,尽管受到多方阻挠,经有关人员的妥协,各船主也只好交出少数被拐猪仔以应付了事。计从欧登堡(德)船芬尼·克赤纳号,美船拜尔尼尔号、葛福那莫敦号、米心扎号,荷兰船苏禄号和秘鲁船威斯特沃德荷号交出146名猪仔和23名猪仔贩子。

经过审讯,证实这146名猪仔均属被拐,其中受诓骗上当的有李福等113人,被绑架的有陈四等33人,吸迷晕药烟后被拖入猪仔船的有黎阿苏、李阿来2人,他们中年龄最小者李禄只有14岁,最大者李灿新55岁,绝大多数是20来岁年轻人,正是殖民者为获取高额利润而所需的廉价劳动力。他们的口供表明猪仔贩子使用各种诓骗手段:(1)以介绍工作为名,此类受诱者频多,东莞黄清说,拐骗手阿侨对他说有个唱戏的要雇跟役,遂被带入长洲。(2)有请帮忙搬东西者,满族恩昌甫说他在广州街上卖草药,有人央求同去河南帮搬什物,被引落船。(3)有代找医生者。潮州金桐说,旧友阿克劝我到广州能把腿治好,随他上路。(4)有以购买货物叫去取钱者。增城魏新说,有几个人买我的鸡,要我同去取钱,未料到他们竟敢把我捆了。(5)有请抽烟者,番禺黎阿苏说,他在船上吸了一口人家下过蒙药的烟,就在睡梦中被运到长洲。(6)有约请吃饭者,东莞刘惠说,周阿川约我和秦阿言2人同去船上吃晚饭,被引落船。(7)有约同去看戏者。顺德李禄说,阿福约他去看戏,到了长洲。(8)有拐子劝人当心拐子者。唐金堂说,他在香港生意亏本回广州,路上有2人叫我小心拐子,说此地拐子太多,劝我到前面一处靠得住的人家过夜,我跟他们一起走,被推落船。猪仔口供也表明猪仔贩子采用公开暴力抢掠:(1)在家被绑架者。广州三碑巷金阿伟说,有伙强盗13人,闯进朋友家把我手脚绑住,堵住嘴巴捉去。(2)在街上被绑架者,三水安永白说,他在白天街上被人捉去艇上拷打后再送上洋船。(3)在路上被绑架者,归善陈四说,他与赖阿明、叶阿福3人在广州买物回来时,突被一帮人掳去上船。

这些猪仔口供都证明他们受到种种毒刑才甘愿画押出洋,这些毒刑有:(1)又打又浸冷水者。黎阿宗说他腊月去黄埔途中被拖入船,又打又浸水,反复多次,直到答应出洋为止。他在见长官时高喊不愿出洋,竟被一个会说中国话的葡萄牙人暗地打了几拳。(2)有被敲碎手指者。钟阿发说他被14个强盗捉去,放入河中敲打,又绑两手,在10指中间用锤敲进木塞,我痛得死过去,只好答应出洋。(3)有被夹上竹竿乱踩者。龚阿洲说,这伙强盗把我手脚绑在一起,穿进竹竿,2人在竹竿上用力乱踩,几乎把我痛死,只得依从。(4)有被香头烧炙者。王阿梅说他在船上被打得狠,还捆住双脚用点燃的香头烧炙。(5)有被关进屎牢者。吕阿顺说他不肯在合同上画押,被关进屎牢七八天,一直被打。(6)有被绑住拇指吊起者。雷阿三说,他们把我大拇指绑住,悬空吊起,我被吊四五次,直到吃不消应允出洋为止。

被缉获的金阿秀等23名猪仔贩子(猪仔头)的口供,也印证他们从事掳掠拐骗的罪行。从其口供来看,他们总共拐骗和绑架55名猪仔,被拐骗的不仅是外地人,更多的是同县同乡的朋友、亲戚以至本家兄弟。博罗金长兴赌输后就把兄弟金阿二拐去以15元卖了。拐骗犯梁泰尧在澳门拐骗素日相识的林宪、黄阿桂,在香港拐骗素识李阿侨,以去广州为名运到黄埔卖了,分别得到36元、16元和12元。新宁拐犯金阿秀承认先后6次拐骗猪仔,且从事转手买卖。他在长洲买一个猪仔一般是15元,运到澳门就以30元出卖,得利100%。花县何清供认他纠集不法之徒,以快船追赶过路人,然后亮出刀子把吴耕等人掳去出卖。东莞劳英华拐犯,供认他拐惠州年方20的陈阿松,得40元。拐犯雷桂在龙门拐苏阿福,带到增城石塘滩卖给猪仔头吴阿昆,得4元。

经过分别审讯猪仔与猪仔头,双方供词确证这23名猪仔头子的罪行。除余长兴、何有等只作过一次拐卖案从轻处理外。金阿秀、何清、李哲、李四、潘三、梁泰尧等18名猪仔头惯犯被处于斩首示众,他们被逮捕正法,罪有应得。但是,不少罪恶累累惯犯戴阿升等没有追捕在案,真正拐卖主犯西方殖民者却逍遥法外,而清朝统治者却如外国人所说那样“在任何情况下,连碰都不敢碰一下外国人”。“外国招工人员明明知道他们所招到的人都是欺骗和暴力胁迫的牺牲品”,而“由于这种买卖的利润刺激特别大,他们仍然毫不迟疑地继续干下去”。[1][2]

参考资料

  1. 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第2辑),中华书局,北京,1980年。
  2. 吴凤斌著:《契约华工史》,江西人民出版社,南昌,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