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华人1884年针对秘鲁颁布的新法令致秘鲁政府以争取华人权益的申诉信函。1883年的新法令要求秘鲁境内的华人重新登记注册。秘鲁华人认为这是对华人的歧视,并联名上书秘鲁政府,要求取消该项不合理的法令。信中要求秘鲁政府根据1874年6月26日法律条约中所规定的给予中国人与他国侨民同等的待遇。信中质问秘鲁政府:华人一向尊重当局,安分守法,为什么对华人如此歧视?在华人的强烈抗议下,经过多方努力,秘鲁政府修改该项法令。[1]
参考资料
- ↑ 秘鲁中华通惠总局成立一百周年纪念特刊:《秘鲁中华通惠总局与秘鲁华人,1886-1986》,中华通惠总局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