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婢案

来自华人百科
2a01:e0a:1f1:f630:6c31:97f1:4f02:5e20留言2021年10月8日 (五) 13:29的版本 (建立内容为“菲律宾华文报业史上重大诉讼案之一。案发于1922年,缘起于一陈姓华商将一华女给印树叻烟厂西班牙人经理做侍婢。后华…”的新页面)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菲律宾华文报业史上重大诉讼案之一。案发于1922年,缘起于一陈姓华商将一华女给印树叻烟厂西班牙人经理做侍婢。后华女向中国驻菲总领事馆投诉其主人虐待情况。案情严重,涉讼法庭。

1923年刚创办之《救国日报》同仁激于义愤,经过调查,将全部案情刊诸报端,公之于众,又激起全菲华侨公愤。陈某恼羞成怒,悍然控《救国日报》诽谤罪。结果报社败诉,总编辑来远甫,编辑林铁魂、陈道祯被判遣配出境。后以马尼拉中华商会薛敏老等出面向当局疏通,来、陈二人得免,仅遣配林铁魂1人。此为菲华侨报人被当局遣配之第一人。《救国日报》因此讼案,经济损失太大,出版未及一年即告停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