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半岛华侨华人概述
朝鲜半岛是中国人通过陆路最早抵达并侨居的地方,溯其历史已数千年。不过,我们今日所述朝鲜和韩国华侨华人,主要是指近百年间形成的华侨及其后裔。朝鲜半岛华侨华人史可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为界,划分为南北统一和南北分治两大时期。
南北统一时期(1945年以前)。中日甲午战争(1894-1895)以前为朝鲜半岛华侨社会南北统一时期的第一阶段。明清两代,朝鲜半岛是中国的藩属国。政治上中国是朝鲜的宗主国,经济上中国是朝鲜的主要贸易国,中国人来去朝鲜半岛十分便利。1882年清朝政府与朝鲜签定《中国朝鲜商民水陆贸易章程》并于仁川设立华商租界后,中国人大举抵朝,华侨最多时逾10万人,95%来自山东。都市的华侨多经营小型饮食业,居住在农村者为菜农,经营出入口业的华商集中在仁川港,当时朝鲜半岛商业大半操于华侨之手。
中日甲午战争后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为南北统一时期的第二阶段。中国在甲午战争中败北后,政治上被迫退出朝鲜半岛,华侨在朝鲜的地位也随之大减。1909年日本吞并朝鲜半岛后,在朝鲜采取排斥华侨政策,华侨失去以往的政治、文化地位,但经济地位尚存。20世纪20年代,朝鲜华侨尚可将中国的绸缎布料和粮油大量输入朝鲜,把握着朝鲜半岛的贸易,华侨人口也曾一度激增至20万。进入20世纪30年代,尤其七七事变中日进入全面战争状态后,居住在朝鲜的华侨被视为“敌对国公民”,政治地位一落千丈,经济地位急剧衰退,日常生活日益困难,回国者激增,华侨人数锐减至3万左右。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朝鲜半岛华侨进入南北分治时期。1945年7月25日,朝鲜半岛以三八线为界,南北一分为二,固有的朝鲜华侨社会亦随之分为韩国、朝鲜两个华侨社会。二战结束当时,朝鲜半岛共有华侨6万,被日本强征的东北劳工2万(战后均回中国)。
一韩国华侨华人社会概述
1.韩国华侨华人人口及其分布。1948年8月15日大韩民国成立时,韩国华侨有2万人,50%集中在汉城和仁川,多以一等国民自居,韩国人也如此视之。40余年来,韩国华侨人口一直徘徊在二三万人左右,绝大多数持台湾“护照”,与中国大陆几乎处于无往来状态。1992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建立外交关系,两国经贸、文化等交流日益广泛,韩国华侨与中国大陆的直接往来日益频繁。2000年韩国华侨人口有2万余人,90%以上系山东省籍,分布于51个侨区。最大的侨区是汉城,有华侨7771人,此外依次为仁川(3368人)、釜山(2542人)、永登浦(1778人)、大邱(1396人)和水原(1049人),最小的侨区华侨只有10余人。
20世纪七八十年代,由于在韩居住、生存、发展不易,一度出现韩国华侨持续“外流”现象。截至1990年,韩国华侨移居美国者1万人,定居中国台湾者7000人,还有移居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者,“外流”总人数大致与目前在韩华侨总人数持平。进入90年代以后,以第三四代为主体的韩国华侨与居住国社会自然融合度日益加深、朝鲜半岛政治局势日趋稳定,加之美国经济不景气,韩国华侨“外流”趋势日减,移居美国的华侨重返韩国者也有之。
2.韩国对在韩外国侨民的永住、入籍以及经济政策。韩国严格控制以永久居住为目的的外国人进入或滞留其境内,并有条件地许可外国人加入韩国国籍。韩国实行父系血统主义国籍法。韩国男性与华侨女性婚生子女可自然取得韩国国籍,并须教授6年义务教育。根据1994年修改并实施的《关于外国人取得土地及管理法律》,1992年以后在韩出生的华侨年满18岁时,可选择韩国国籍或取得中国国籍。按照韩国习惯做法,华侨女性与韩国男性结婚后,可取得永久居住权,数年(一般3年)后可加入韩国国籍;华侨男性与韩国女性结婚则很难获得永久居住权(韩国华侨多持外侨居留权而非永久居住权)和加入韩国国籍,故一般做法是韩国女性加入中国国籍,子女上华侨学校。目前,韩国华侨加入韩国国籍者占少数。
有关在韩外国侨民的经济政策。大韩民国成立后的第一任政府李承晚职权规定:外侨在韩只能从事一般性商业活动,不得拥有土地、山林等资源,不得开办工厂、从事酿造和金融等事业。1968年7月3日公布的《外国人土地法》规定:(1)在韩外国人每户限购住宅店铺一栋,合计面积不得超过200坪(1坪=3.3平方米),如单独店铺则不得超过50坪;(2)华侨在规定范围内获得土地所有权后,原则上限自用,不得出租;(3)1968年7月3日《外国人土地法》公布之前取得的土地,面积超过规定者,须设法出让;(4)《外国人土地法》公布前取得的200坪以上的土地,不得变更原土地用途。《外国人土地法》对韩国华侨的生存与发展构成障碍,长期以来华侨强烈希望韩国政府给予修改。1992年,中韩建交后,经中国政府交涉,韩国政府于1994年4月30日修改并实施新的《关于外国人取得土地及管理法律》。该法规定外国人可“将取得的土地作为自己住宅用地使用的同时,将土地的一部分租给他人”,改善华侨生存环境。目前,华侨在韩不得独资开设工厂、经营不动产、办报,无权像韩国公民一样,通过抽签取得购买公寓资格。
3.韩国华侨职业与经济状况。朝鲜战争前,韩国华侨大半集中于汉城和仁川经营绸缎布匹杂货业,有一定外贸实力。朝鲜战争结束后,1953年韩国政府重新核准外贸商行许可证,李承晚政府几乎封闭所有华侨贸易商行,华侨外贸从此一蹶不振。此外,1953年后韩国政府借助美国的援助和外国贷款,大力扶持韩国人重建工商企业,华侨职业被局限于少数几个行业,无力与韩国人竞争。当时,华侨60%经营小本饮食业,19%经商,11%务农,7%从事工业。20世纪60年代朴正熙政府也曾限制华侨对外贸易等行业的发展,导致华侨餐饮业一花独秀,其他各类侨营事业纷纷萎缩。20世纪60年代韩国华侨餐馆多达4300余家,其中雅叙园、泰和馆、大丽都等餐厅自韩国独立至20世纪70年代初期一直是韩国上层各界的高级社交场所,以餐饮业为代表的华侨经济在韩国经济中曾占有一席之地。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韩国人纷纷投资兴建新型餐馆,侨营餐馆难以与其竞争,相继迁往美国和中美洲,韩国华侨餐饮业鼎盛时期宣告结束。90年代中期韩国华侨职业形成如下格局:饮食业为韩国华侨主干职业,侨营餐厅1378家;杂货业(中式杂货、小型超市、土特产)是韩国华侨的第二大职业,约有165家;医疗业是韩国华侨的第三大职业,中医大夫及中医诊所有317家,西医诊所及医院、西医师、西医药行有265家;旅游及相关行业为韩国华侨新涉足的部门,华侨所办旅行社、公司,带动相关行业土特产、礼品业的发展,形成一大新型侨营行业。
韩国华侨,第一代为了谋生到韩国做苦工,地位低下,受当地人歧视;第二代多去台湾“留学”,而后向外发展,目前在美国、澳大利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原韩国华侨、华人逾2万人;第三、第四代多在韩国当地升学、就职,融合于当地主流社会,与韩国人差异日渐缩小。
4.韩国华侨社团。日本殖民统治时期,朝鲜半岛华侨组织大体可分为两类:以地缘为基础的帮会和以帮会为背景的商会。帮会组织在日本殖民统治以前即存在,日本占领期间规模更大、组织更完备。当时汉城华侨分为数帮:(1)北帮(北洋帮),系势力最大帮会,主要由山东、河北两省籍华侨构成,成员多经营绸缎、日杂、小商品和餐馆。(2)广东帮,系第二大帮会,会员多为贸易商,主要从香港、澳门、上海、神户以及欧洲、美洲等地输入药材、绸缎、棉布、杂货。(3)南帮(南洋帮),系三帮中势力最小者,由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安徽等省籍华侨构成,从事药材、洋服、理发、建筑等职业。除上数帮会外,还有华商总会和同乡会。
二战结束后至20世纪60年代,韩国华侨组织实行地方自治保甲制(华侨自治区):一保十甲,一甲十户;韩国有户籍的华侨均被纳入此组织系统。1947年中国驻当地总领馆在南韩全境设立48个华侨自治区,并在汉城设立华侨联合自治总会统辖48个华侨自治区。1962年以后各华侨自治区皆改名为华侨协会。1979年各地华侨协会发展到51个,且不再设总会。各地持有外侨居留证的华侨均被纳入华侨协会,成为会员。
华侨协会是目前韩国华侨社会中起主导作用的骨干团体。主要担负维护华侨正当权益、管理本地华侨、与当地政府交涉,协调联络各华侨社团的职责,具有一定行政职权。如:华侨结婚,须尤其出具有关证明,婚姻状况方可成立。汉城华侨协会在所有华侨协会中规模最大、组织机构最为健全,辖区内有华侨七八千人,有地缘、业缘,以及宗教、文化等各类侨团30余个、华侨学校两所。目前,韩国无全国统一的华侨团体,跨区域性团体有两个:一是忠清道华侨联合会,涵盖20个侨区;另一个是江远道华侨联合会,涵盖6个侨区。
此外,韩国有华侨业缘性组织:中华料食业总会、汉医师会、教师联谊会、韩国华侨厨师会。地缘性社团:南、北帮会,寿光联谊会,文荣同乡会。宗教团体:中华基督教会、达摩佛教会。文化、体育、娱乐性团体:学人联谊会、居善堂文化会、中华体育运动会韩国分会。国际性组织:国际狮子会、中华青年商会、亲谊总会。
5.韩国华侨社会文教、宣传状况。朝鲜半岛华侨教育启蒙于中日甲午战争前后。甲午战争之前,富裕华侨家庭聘有家庭教师,普通人家子女多上私塾,主要教四书五经,或加些算术课程。学生五六年后被送入商店学生意、谋生计。甲午战争以后,欧风东进,华侨意识到塾教已不能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1902年在仁川中华商会侨领和驻仁川领事的努力下,在朝鲜半岛开创第一所朝鲜华侨小学仁川学堂。10年后汉城华侨学堂、釜山华侨学堂相继诞生。20世纪30年代以后,朝鲜半岛华侨教育开始普及。1935年永登浦、群山,1941年大邱先后设立华侨小学,1942年汉城设立华侨中学,1945-1950年间,各地先后增设侨校14所。上述20余所侨校共收录在校生2000余人,形成庞大的华侨教育网络。朝鲜战争中,华侨教育虽曾一度中断,但战后很快恢复。截止1970年,韩国侨校曾一度发展到70余所。其后,因生源不足,不少学校相继关闭。
目前,韩国有全日制华侨中学4所(汉城、釜山、大邱和仁川),小学29所,教师总数200余人,学生总数3500人,韩国适龄华侨学童99%就读于侨校。汉城华侨中学规模最大,有学生1084人,教师47人。华侨小学中,汉城侨校规模最大,有学生600人,教师25人。规模最小的侨校只有六七个学生,一两位教师。韩国华侨中学的高中毕业生,或到台湾升学,或在韩国升学,或在韩协助父母作生意。
韩国华侨学校运营均实行董事会制。校长由董事会酌聘(须报台湾当局驻韩机构备案),校长有权选聘教师。教学内容与目标由各校自定,教科书部分由台湾提供。学校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生所缴学费、华侨捐款和学校自身设立的基金会等。从学校的运营、教学内容,乃至教育对象(绝大多数持中国国籍)等方面来看,韩国侨校均系尚未当地化的完全华侨学校。
1945年后韩国华侨社会先后诞生多种华文报刊。《汉城日报》为当地华文报刊之先驱,后改名为《汉城华文报》、《中华日报》,朝鲜战争中停刊。1953年春《中华时报》创刊,1955年因经济困难停刊后,1956年以《韩华日报》复刊,为今日韩国华侨社会惟一的华文报刊。数十年间,曾先后有《正声日报》、《华侨新报》、《侨声报》等华文报刊和《韩华春秋》、《韩中文化》、《中国土地》等华文杂志问世,但均昙花一现。1996年《韩华天地》创刊。
二朝鲜华侨华人社会
1.朝鲜华侨华人人口及其分布。朝鲜华侨人口不多,但减增幅度较大。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朝鲜半岛有华侨五六万人,南北大致各居一半。朝鲜战争期间,数以万计华侨回中国;朝鲜战争结束后大量华侨返回朝鲜,华侨一度达到三四万人;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又有大量华侨回中国;以上每次大出大入,规模几乎均逾万人。七八十年代,朝鲜华侨人口大致保持在1万人左右。20世纪90年代朝鲜华侨总人口减至数千人,95%以上系山东省籍。分布状况大致为:平壤350户(每户平均人口约5人),平安北道300户,慈江道、黄海南道、咸镜北道、平安南道和咸镜南道分别有100-150户,黄北道、江远道各有数十户。这样,朝鲜华侨大致有1500户、7000人左右。
2.有关华侨、华人的国籍和社会福利政策。1963年朝鲜公布国籍法规定:外国人依照法律程序可获得朝鲜国籍;与朝鲜人结婚所生子女自然取得朝鲜国籍,成年后可据本人意愿选择国籍;加入、退出朝鲜国籍依本人意愿,由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委决定;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或兄长代为办理退出朝鲜国籍、加入外国国籍手续。目前,朝鲜华侨人口占朝鲜华侨、华人总人口的90%以上。
朝鲜华侨可与朝鲜公民一样享受11年义务教育,享受免费医疗和房屋、水电补助等社会福利,享受口粮的供给和不纳税待遇。
3.华侨团体。1946年后朝鲜中央华联会以及各道、郡、市、区的华联会纷纷设立。中央华联会及各道华联会均设有专职委员长和固定办公地点。华联会经费来自会费。20世纪60年代以后,华联会改由朝鲜政府管理并领导;华联会的办公地点、工作人员工资以及其他经费均由朝鲜政府提供。朝鲜华联会既是当地的机构,又是侨民团体。对华侨来讲,华联会似民间政府机构,负责华侨的国籍转换、协助华侨解决就业等问题。对中国与朝鲜政府来讲,华联会又起着中介机构作用。
4.朝鲜华侨职业状况。1957年朝鲜社会改造之前,城市华侨多经营饭馆,农村华侨为菜农。1957年社会改造之后,菜农被改造为农业合作社的工人,城市经营饭馆的华侨被改造到工厂当工人。20世纪80年代初期朝鲜华侨90%为工人,10%从事农业。
5.朝鲜华侨教育状况。1945年朝鲜半岛南北分治后,与中国国内中、小学接轨的华侨中、小学纷纷在朝鲜设立。截止1949年朝鲜有教材、学制与中国国内学校一致的华侨学校50所。1949年3月11日,朝鲜内阁通过了关于管理中国人学校的决定。朝鲜政府正式接管华侨学校中、小学校,并改名为中国人中学和中国人人民学校(小学)。接管后的学校,成为朝鲜正规学校,经费支付、教员任命均由朝鲜政府负责,但教学课程仍同中国国内一样。朝鲜战争中侨校一度停办。停战后,侨校的建筑费用、教员的工资以及学校的活动经费等均由朝鲜政府负担;教学器材、设备等由中国赠送;朝鲜华联会也给予一定资助。1957年开始华侨学校逐渐交由当地领导。1961-1964年侨校经历大规模合并。1964年所有侨校均被纳入朝鲜正规教育系统,成为朝鲜义务教育的一部分。侨校发生如下变化:(1)实行9年制义务教育;小学4年,初、高中共5年;9年高中毕业。(2)除中文课外,教科书全部改用朝鲜教科书。(3)中国语作为外语,在规定时间内教学。(4)教学用语由汉语改为朝鲜语。(5)经费完全由朝鲜政府提供。(6)校长由朝鲜人担任。
1966年以后,教学经费、教室等的供给一度中断,侨校一度被迫停办(平壤、清津等主要侨校在华联会资助下未停)。1970年以后,随着两国关系的好转,朝鲜政府恢复为侨校提供校舍,并重新任命校长。20所华侨小学、4所中学恢复正常教学,除个别山区外,华侨子女绝大多数就读于侨校。
目前,朝鲜有中国人小学15所;中国人高等中学4所;小学毕业后,一般按地区进入中国人高等中学。根据朝鲜教学大纲规定,汉语课程每周9-10小时,使用朝鲜教育委员会统一编写的教材;汉语以外的课程均由朝鲜教员使用朝鲜语教学。[1][2][3][4][5][6][7]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