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崎日警杀害华侨交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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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年长崎巡捕以查禁鸦片为名,欺我华侨并动手打死福建籍华侨魏亦鳌。清政府驻长崎领事因案情严重,请求公使照会日本外务卿,按律拟办。日本外务卿井上馨,以强国自居,不予受理。清政府驻东京使节黎庶昌亲自出面坚持日方是故意杀人,应当依律抵罪。同时又以外交照会形式,进行书面争论。日方自知理亏,只得同意黎庶昌的要求:一、将日本巡捕凶犯判刑;二、为补偿死者损失,赏恤死者亲属银洋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