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华侨华人反歧视运动(1870—188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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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855年至1861年,维多利亚、南澳及新南威尔士州先后制订排华法,19世纪70至80年代,其他州相继仿效,以限制轮船吨位运载中国人及收取入境税来限制中国人入境,华侨华人还要交居住税、鸦片税、保护税等各种赋税,又被限制从事各种职业。华侨华人在中国的眷属不准赴澳大利亚与家人团聚。白人种族主义者以各种不实之词诬蔑华侨华人,组织排华团体,掀起各种排华事件,华侨华人生命财产受到损失,安全受到威胁。华侨华人为争取生存,以请愿、抗议、抗税、怠工、惩罚白人排华暴徒等方式开展反歧视运动。各社团还上书政府,要求放宽中国人入境及离澳华侨华人重返澳大利亚条件,减免苛捐杂税,惩办排华肇事者,又上书清廷,要求保护华侨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