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侨联金桥奖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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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7日,市侨联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扬州市侨联关于开展“金桥奖”竞赛活动的决定》,随后制定《实施细则》,设金桥集体奖和金桥个人奖。从1994年起至1998年,竞赛活动每年评比一次,作为对侨联工作的考核。1994年度的评比于4月11日举行,评选出先进集体3名,集体单项奖9个,先进个人10名,个人鼓励奖1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