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艾米利亚华人企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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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意大利艾米利亚华人企业协会是会员制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是一个不牵扯政治、宗教、种族的企业协会。是会员企业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的窗口,是会员企业积极响应、参与祖国“一带一路”伟大战略宏图的重要平台,是会员企业紧跟时代潮流的信息中心及参谋中心。

第一届会长团名单[编辑 | 编辑源代码]

顾问:(排名不分前后)洪森淼 厉王平 周勇 季智芬 徐小林 何焕龙 郑秀琴 邱王毅 周蓉芬 叶先平 杨二伟 徐伟雄 周灵建 章明 叶钰民 饶俊媚 陈仲伟 蒋雄新 留伟勇 徐道义 徐赛雄 陈光平 马向东 毛爱彬 叶建毅 吴政彬 胡文胜 周中星 温建海 周龙 章建通 邱培有 丘剑中 舒小伟 王焱军 陈仁丰 邓伦巧 林锡樵 留伟军 杨海杰
荣誉会长:徐卓平 徐永平 徐舜龙 傅小伟
会长:赵正勤
第一常务副会长:吴凯航
理事长:陈康勇
副理事长:邱式杯 叶金亮
秘书长:赵碎海
副秘书长:徐毅 郑大伟
监事长:刘海君
副监事长:陈沛勇 吕巧峰
财务长:金筱军
副财务长:陈永军
执行会长:(排名不分前后)何焕良 凌建雄 周武 刘松民 蒋军荣 陈晓坚 蒋爱程 朱晓 周杰 金崇军 李正生 翁宗林 赖岳松 胡思文 徐晓和 王武
妇女部主任:刘倍贞
联络部主任:刘倍雄
宣传部主任:林孟仁
常务副会长: (排名不分前后)黄成业 叶冠兵 徐郁丽 王德 徐丽军 程祥珍 留富长 吴传权 陈飚 王留长 吴恩雄 吴恩民 王海丰 吴建民 胡文奇 叶建勇 王建岳 朱建武 陈礼道 陈碎标 伍爱勇 李民 卓祥春 马忠岳 萧卫忠 黄达省 陈政东
副会长:(排名不分前后)李国焕 李大雷 林何勇 陈哲 周候 郑贤 杨建 胡中舟 胡立水 王俊 蒋旭勇 胡昌隆 林孟谦 林先友 留中伟 陈利义 胡志余 陈光建 孙然平 邱会平 孙杰 黄苏玲 林建玲 陈宙峰 董利晓 赵金铿 林品荣 郑益平 郑明旺 郑博磊
会员:王清海 吴昌朵 周晓春 叶建王 金晓东 李东 徐长江 陈爱军 顾林 林晓群 陈育章 陈彬 陈鑫磊 章玉红


协会章程[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总则[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名称:意大利艾米利亚华人企业协会。意大利文:Associazione Imprese Cinesei in Emilia-Romagna 缩写:AICER

性质:本会属于会员制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是一个不牵扯政治、宗教、种族的企业协会。是会员企业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的窗口,是会员企业积极响应、参与祖国“一带一路”伟大战略宏图的重要平台,是会员企业紧跟时代潮流的信息中心及参谋中心。

宗旨:面向区域内的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切实为会员企业和企业经 营管理者做好服务,维护会员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帮助会员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解决所遇到的社会及共性问题,提升会员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社会形象,组织会员代表之间的交流联谊活动。随时督促会员遵守意大利宪法,法律法规,加强与当地政府及中国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引导会员积极融入当地主流社会。

协会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意大利米兰总领事馆业务指导。

协会注册、办公地址为意大利REGGIO EMILIA市。

业务范围[编辑 | 编辑源代码]

研究宣传现代化企业管理理念,总结推广会员企业和企业家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成果,促进提高会员企业和企业家的经营管理水平。 帮助、支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企业的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组织会员企业之间的交流联谊活动,实现会员间的优劣互补、合作共赢。组织企业家与社会有关团体的业务联系,不断增强工商会的社会影响力。 组织举办有益的中意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华人文化生活,增进中意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及文化交流。 积极发展会员,总结经验,不定期地开展交流,进而达到信息共享。

会员[编辑 | 编辑源代码]

会员资格[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在本大区商业主管部门已注册登记的合法的华人企业及经营管理者。

会员权利[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 享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 对协会的工作进行批评与监督;
  • 退会自由。

会员义务[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 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承担协会委托的工作;
  • 向协会提供经营管理研究成果及有关信息资料;
  • 向协会反映企业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 按规定缴纳会费。
  • 会员如有严

重违法或违反本章程的行为, 常务理事会可商议决定,予以除名。

组织机构[编辑 | 编辑源代码]

会员代表大会[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制订和修改章程;
  • 选举和罢免理事;
  • 审议和批准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 通过重大提案并形成决议;
  • 决定协会终止事宜;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需经理事会协商决定。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职权[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 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 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 决定设立工协会办事机构。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会长、常务副会长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符合社团组织登记审批机关关于协会任职人员的有关规定;
  • 有较高的政治、文化素养;
  • 在会员企业和企业家中有较大影响;
  •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会长为法定代表人,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每届任期三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

会长职权:[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召集并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 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执行;
  • 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 提名第一常务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由理事会通过;
  • 提名内设机构负责人,由会长办公会讨论任命;
  • 提名名誉会长、荣誉会长、顾问,经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一常务副会长职权:[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协助会长召集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 协助会长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
  • 做好分管的日常业务工作;
  • 经会长提名,也可兼任内设机构负责人。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编辑 | 编辑源代码]

经费来源:[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会员会费;
  • 社会捐赠;
  • 政府资助;
  • 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 其他合法收入。
  •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协会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定期向常务会汇报财务工作,公开财务状况。

协会应配备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工商会的资产。

章程的修改程序和附属[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 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 本章程经理事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立即生效
  •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常务理事会。
  • 本章程呈报米兰总领事馆备案。


协会联系[编辑 | 编辑源代码]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