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洪门民治党驻加总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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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华人政治社团。前身为1863年成立于加拿大百架委路埠的洪顺堂。依照美国三藩市洪顺堂的模式创立,堂内附设义兴公司、义兴公所及建新公司等各堂,发展洪门财务事业,为洪门群众谋福利。1866年百架委路埠遭大火烧毁,洪顺堂堂所也毁于大火;1870年集资重建新堂所。(1961年第18届全加洪门恳亲大会决定将百架委路洪门发祥地之楼宇,赠予卑诗省政府辟为古迹公园供参观。)1876年华侨移居加拿大日众,林立滉、赵喜、叶恩伯、李佑、陈耀等从美国西雅图移居维多利亚,倡组致公堂;同年,洪顺堂也在干尼路茂士埠(Quesnel Mouth)及卑诗省维多利亚埠相继建立洪门机构,并改洪顺堂为致公堂。1882年和1899年致公堂先后在维多利亚横巷和飞上葛街(Fisguard Street)兴建堂所大厦。1911年12月14日在维多利亚召开首届全加洪门恳亲大会,决议以维多利亚致公堂为全加总堂。首任盟长为方洽三,继任者有黄禧和马延远,马延远回国后,盟长一职由会员公选,任期一年。

民国初年,受国内政治斗争的影响,加拿大致公堂面临组织危机和财务危机,李济国、林立荣、黄殊世、李振汉、汤惠予等洪门骨干,于1915年在维多利亚发起成立洪门的辅翼组织——达权总社,团结洪门群众,以维护洪门,达我公权为目的;以义气团结、忠诚救国、义侠除奸为三大信条;办公益,行善事,排难解纷,互助扶持。一方面巩固洪门实力,清除内奸;同时积极筹款,赎回党产,并加强与美洲各国洪门组织的联系。从加拿大西部扩展至东部,建立达权支社,渡过危机,健全洪门组织。1928年在温哥华召开第5届全加洪门恳亲大会,决定将维多利亚洪门致公总堂移至温哥华,改称致公堂驻温哥华总办事处。1946年7月在上海举行第4届世界洪门代表大会,决定各国洪门致公堂改为中国洪门民治党,各国总堂即为中国洪门民治党驻该国总支部。1970年11月8日中国洪门民治党驻加总支部随加拿大政府与中国建交,而决定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1971年7月22日正式向加拿大政府注册为社团。其修改后章程的宗旨为:鼓励和协助党员成为加国良好公民,并援助新移居华人;保存中国洪门固有的道德忠义精神及传统仪式等;保存和发扬中华道德文化及伦理哲学思想,敬老携幼,互惠互助;发扬加国多元文化系统;发展经济,增强文化与福利基金,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宣传,推进各种文化、教育及福利活动。

加拿大洪门组织,为早期华侨在加拿大的生存和发展做出贡献。一方面团结洪门群众和侨胞,为他们谋福利;另一方面为维护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反对种族歧视,废除不平等的移民法做长期斗争。早期创办大汉义学,培养华侨子女;1907年创办《大汉公报》,宣传革命和为华人争取合法权益造舆论(1992年停刊)。在辛亥革命时期,洪门邀请孙中山到加拿大筹款,宣传革命,温哥华致公堂首捐1万元;进而抵押该堂楼业,捐出3万元;并于1911年在温哥华成立温哥华筹饷局,专司为辛亥革命筹款事宜,侨胞们共捐款10万多元;更有热血青年回国投身革命,为推翻清朝,建立中华民国做出贡献。中国抗日战争期间,加拿大洪门组织捐款捐物,支持抗日;1987年和1991年中国东北和华东发生大火灾和大水灾,加拿大洪门民治党发动侨胞捐款救灾。平时即捐款支援家乡建设。1989年在多伦多召开第28届中国洪门民治党全加代表大会上,更发表宣言,决心发扬一贯优良传统,高举民族主义旗帜,站稳爱国爱民爱乡立扬,做出贡献;重申支持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务使中华民族能建设一个繁荣、富强、自由、民主的现代化国家;决心加强华社团结,共谋华社福利,提高华社地位,融入主流社会,为加拿大的多元文化和中加人民友谊做贡献。

至1994年,共建立维多利亚、温哥华、稳宁、卡技利、多伦多5个支部,以及当近、片市鲁别、列别珠、满地可等15个分部,共计21个单位(见附表)。1989年统计党员人数为1193人。还建立洪门辅翼组织维多利亚达权总社及其在各地的16个达权支社,6个洪门体育会,3个洪门剧社和音乐社。加拿大全国共有洪门机构66个,会员人数超过2万多人。1988/1989年度主任委员为简建平,副主任委员为郑炯光。[1][2][3]

中国洪门民治党驻加拿大总支部暨所属支部、分部名称及党员一览表(1987-1989年度):

中国洪门民治党驻加拿大总支部暨所属支部、分部名称及党员一览表(1987-1989年度)
中国洪门民治党驻加拿大总支部暨所属支部、分部名称及党员一览表(1987-1989年度)

参考资料

  1. 《温哥华洪门民治党百年三庆纪念特刊》。
  2. 《洪门历史的回顾与展望》。
  3. 《中国洪门民治党全加第28届代表大会议案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