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库华侨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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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置越南难侨的农场。1979年将原属省公安厅领导的地方国营勐库劳改农场迁走,就原地改建而成,划归云南省侨务办公室主管。1988年7月,又移交给双江县人民政府领导。农场地处临沧地区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以北19公里的勐库镇。建场之始,农场确定“以茶为主,农林牧全面发展”的经营方针,十多年来,各项生产持续发展,职工生活不断改善。在利用国家投资连年对3670亩老茶园进行改造的同时,继续发展新茶园250亩。农场的生产、生活用电均由自建电站供给。自1989年实行站长承包责任制后,发电量和经济效益不断上升。1994年末,全场总人口3055人中,归、难侨2422人,占总人口的79%。全年社会总产值860.74万元。茶园3920亩,生产毛茶308.1吨,粮食(水稻)亩产也由过去的200余公斤提高到1994年的356.31公斤。甘蔗产量达10630吨。全场人均纯收入746.74元,归、难侨人均收入941.91元。全年上交利税38.39万元。自1988年起,联合国难民总署三次拨款,兴建农场医院门诊楼、住院楼并购置医疗设备,不仅保证全场职工的就医,也吸引场外众多患者。该院1991年曾被评为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农场一所初级中学和两所完全小学的教学楼,也由难民总署拨款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