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农场
一、关于华侨农场的由来
华侨农场,是安置归国华侨的重要基地,这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1949年新中国刚刚诞生,国际上反华势力不仅对中国实行经济封锁,而且还在一些国家地区蓄意制造事端,掀起反华、排华浪潮,企图将新中国扼杀在摇篮中。50年代初,马来亚英国殖民当局实施紧急法令,迫害无辜华侨,大批追求进步、光明的华侨被投入监狱直至驱逐出境,遣返中国。中国政府为了安置他们能参加生产,安居乐业,制订“以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方针。对原籍有亲人,当地可以安置,本人又愿意回乡的,就在原籍安置;如原籍无亲人,本人不愿回乡的,则采取集中安置。广东、福建侨务部门,以生产自救形式创办兴隆、万顷沙(今珠江)、北硿、常山等华侨集体农庄,国家每年拨给一定生活救济费,生产经营活动由所在县政府领导管理。1958年人民公社化,华侨集体农庄划归所在地区人民公社统一领导管理。
50年代末,60年代初,印度尼西亚、缅甸、印度等国家相继掀起排华浪潮,大批侨胞被迫害至流离失所。中国政府为了保护侨胞的合法权益,作出撤侨的决定,先后派船前往所在国接侨。为了安置被迫害回国的难侨,中国政府根据当时的情况,制定“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方针。在广东、福建、广西、云南省区先后办起41个国营华侨农场,3个国营华侨工厂,集中安置8万多名难侨。
1960年6月,中央对华侨农场的领导体制,确定“由中侨委和省侨委双重领导,委托所在县县委全面领导”。
1963年,中央对华侨农场领导体制作了调整,指出:“华侨农场是安置、教育、改造和组织归国华侨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基地,办好华侨农场不但是一项经济任务,同时也是一项政治任务……”为了加强华侨农场的领导,改善经营管理,中央决定华侨农场由中侨委管理。仿照农垦部门领导国营农场的办法,设立专管农场的机构,即中侨委成立农场管理司。
1969年“文革”期间,中侨委被撤消,华侨农场归属所在省、区的农垦部门领导管理。
1978年,中央决定成立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为了安置被越南当局驱赶回国的难侨,又新建一批华侨农场,由原有的41个增加到86个。中央指出,华侨农场是安置和教育归侨的生产基地,是带有事业性质的企业单位。农场领导体制归中央和省的侨务部门主管(以省为主)。同年10月,国务院进一步明确规定:“各省区侨务部门在省区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管理华侨农场的工作。”
198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国营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对华侨农场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华侨农场现行的“由中央和侨务部门主管(以省为主)”的领导体制,改为“由地方人民政府领导”。
二、华侨农场的发展与变化
华侨农场从50年代初的集体农庄发展到今天,经历近半个世纪的历史阶段,在这期间,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华侨农场由60年代的41个发展到80年代的86个。农场的领导体制也是几经变革。中央历来对华侨农场的经济发展,尤其对归难侨的生活十分重视。为使安置在华侨农场的归难侨和广大职工尽快摆脱贫困,走向富裕,1985年,国务院近一步明确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提出改革华侨农场经济体制和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以及“七五”期间国家继续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有力地推动华侨农场的改革和发展。
从1990年至1995年,考虑到华侨农场经济虽然有所发展,但仍然有相当部分的农场及归难侨比较困难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决定,“八五”期间,国家继续保留华侨农场的基建投资和财政补贴,并对部分困难华侨农场,给予一定期限的减免税的照顾。“九五”期间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同意在今后若干年内,在基本建设、华侨事业费及农业贷款等方面,继续给予华侨农场必要的扶持。
三、华侨农场的现状
(一)基本情况
全国现有华侨农场84个,分布在广东、广西、福建、云南、海南、江西、吉林七个省区。截止到1995年底,总人口57万人,其中归难侨21万人。土地总面积338万亩,耕地面积56万亩。已经形成固定资产原值32亿元。华侨农场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种植粮食、茶叶、甘蔗、水果、橡胶等作物。1995年主要产品产量如下:粮食14万吨,茶叶7873吨,水果13万吨,橡胶4708吨,生猪36万头,甘蔗154万吨。场办工业生产白糖14万吨,罐头19万吨。1995年华侨农场工农业总产值51亿元,场办工业总产值38亿元。职工年均工资3022元,人均收入1405元。
华侨农场现有中学95所,小学377所,合计472所。在校中学生33075人,小学生80854人,合计113929人。在校教职员工中学3125人,小学5111人,合计8236人。华侨农场在80年代初期,在联合国难民署援助下新建一部分学校,使教学条件得到改善,教学质量有所提高。多数华侨农场比较重视学校的建设,有的农场教职员工的住房逐步得到改善,对稳定教师队伍起一定作用。但是由于多数农场自身的经济基础比较差,教工的工资比较低,待遇远不如农场所在地的教工待遇优厚,因此许多农场面临教师留不住而影响教学质量。
(二)国家扶持农场情况
华侨农场多数是在原有的国营农场或公社的基础上扩建的。大多地处边远贫困山区,自然条件差,人多地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亩。经济基础薄弱,交通、通讯不发达,多数农场水利灌溉基础设施不完善,职工住房条件差,不少归、难侨职工现在还住在五六十年代接侨时建的土房子,生活很艰苦。
国家的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和税收等方面对华侨农场给予很大支持。据不完全的统计,1986-1995年,国家用于扶持华侨农场的拨款超过15亿元。中央每年下拨基建投资3800万元,华侨事业费4000多万元。
(三)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情况
为贯彻中央关于国营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广东、云南、吉林、江西、福建、广西从1988年开始先后将该省的大部分华侨农场领导体制下放到所在地、市、县管理。除广东的花都(原花县)、福建的天马华侨农场仍归省侨务部门管理外,其他的农场全部下放地方主管。
华侨农场下放归地方主管后,得到当地有关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中央政策的扶持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华侨农场的面貌发生较大的变化:农场的生产有所发展,职工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实现税金和固定资产存量,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在稳定农业的基础上,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有所调整,场办工业和第三产业的产值,已占农场工农业总产值的70%以上,经济效益有所提高。初步形成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利用外资等,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但从总体上看,华侨农场还落后于当地农村改革、发展的进程。目前仍有70%的华侨农场亏损。相当一部分归难侨职工生活还比较困难,有的职工收入低于当地的脱贫标准,一些华侨农场的归难侨仍不稳定。农场体制改革后主要的变化有以下几个方面:
- 部分华侨农场在领导体制改革中开拓新的路子。广东的华侨农场经过所在的地市人民政府批准已有16个华侨农场先后设立县、镇管理区,赋予其相当于县级或镇级政府的行政和经济管理职能。同时实行财政包干。设立管理区后的华侨农场产生良好的效果:一是变多头管理为市政府直接管理;二是根据需要设置管理部门,扩大农场的管理权限;三是减少办事的中间环节,提高工效,逐步向政企分开的方向过渡。
- 实行内部机制改革。逐步分离并入农场的农民队,合并原来的农场生产管理区,达到精简行政机构和管理人员。生产经营上推行承包责任制,实行两费自理。部分职工向社会分流。在农、工、商业中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
- 逐步调整产业结构,由单一经营向综合经营;由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
- 部分华侨农场投资环境有较大的改善,外引内联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目前为止,全国华侨农场共兴办三资企业300多个。
- 华侨农场干部职工和归难侨生活有所改善。1995年全国华侨农场工农业总产值51.5亿元,比1985年的6.4亿元长704.6%,职工年均收入比1985年增长311.7%。但由于农场发展不平衡,除少数经济发展较快外,大部分发展缓慢。
四、华侨农场当前存在的和急需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
国务院对华侨农场领导体制的改革,不是简单的管理体制转移,而是要彻底改变华侨农场长期形成的封闭体制,使其各方面的工作与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管理相衔接,真正做到与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融为一体。部分(主要是困难大的)农场目前还未能按国务院的规定纳入地方的规划,当地没有把它当作自己的企业,享受不到应有的同等待遇。近年来,中央对农业投资有所倾斜,华侨农场已经下放归地方管理后,华侨农场难以争取地方的优惠政策。中央财政多年来一直维持原有的基数不变,这对困难较大的农场极为不利。
(一)经济基础薄弱,资金严重短缺
华侨农场本身经济基础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加之难以得到银行的贷款,资金十分紧缺,老产品得不到更新,产业结构单一,经常遇到农产品价格下跌、滞销等原因,造成农场严重亏损。
据初步统计,1996年84个华侨农场中有61个亏损,占72%,亏损金额9514.5万元。
(二)政策性、社会性负担沉重
政策性负担中,以养老、医疗、教育问题较为突出。随着时间的推移,华侨农场离退休人员逐年增加。农场经济的发展速度赶不上社会负担的增长速度。据统计,1996年全国华侨农场离退休人员近6万人。离退休经费达2亿多元。此外,文教、卫生、公安等经费也逐年加大。广东省华侨农场1996年仅教育经费一项支出就达7415.3万元。这使本来贫困亏损的农场负担越发加重。
(三)归难侨生产、生活条件比较差
安置在华侨农场的归难侨由于自身科学文化水平低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他们中多数人只能以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为主。农业生产受自然灾害诸多因素的影响,收入不稳定,一遇灾害,首当其冲的多为归难侨,有时一夜之间成了赤贫。归难侨由于子女多,人均收入低,他们之中待业人数也相当多。许多归难侨住房年久失修,不少人还是住在回国时盖的简易房。多年来,省、区等侨务部门多方为改善归难侨的生产、生活条件作大量工作,但苦于资金短缺,进展缓慢。
(四)严重缺乏科学技术管理人员
华侨农场大多地处边远贫困山区,生活条件差收入低,各方面的待遇远不如农场所在地的优厚,如县城的教师工资就比农场的高得多。因而农场没有吸引力,留不住专业人员。
(五)尽快理顺华侨农场的领导体制,使农场工作真正纳入地方的规划。
彻底打破农场长期脱离当地社会的封闭状况。改变农场办社会逐步向政企分开的方向过渡。在生产经营上要改变过去单一经营为多种经营,粗放经营为集约化经营,并使农场各方面的工作逐步与当地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管理相衔接。地方政府要把华侨农场当做自己的企业,从人、财、物等各方面支持华侨农场发展生产,改善职工生活。
中共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关心华侨农场的生产建设和职工生活。鉴于华侨农场担负着安置归难侨的政治任务,农场办得好坏,职工的生活如何,对海内外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华侨农场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一系列的扶持。部分农场利用优惠政策改善生产条件,促进农场的经济发展。但多数农场发展缓慢,政策性、社会性负担沉重,这些问题将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得到逐步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