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祖国”文艺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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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华文文艺工作者团体。1997年3月11日在雅加达成立,推选余麦风为首届理事会主席,沈慧争(小沈)为秘书。协会章程规定,以潘查西拉(即建国五项原则)及1945年宪法为立会宗旨,开展文化、学术、文娱康乐活动,以殊途同归的精神,为当地社会贡献力量。具体工作包括:(一)推动会员写作,提高创作水平,并辅导新一代写作者;(二)联系本国及外国文艺团体,进行学术交流;(三)为联络会员感情,交流经验,最少每半年举行一次聚餐、座谈及其他文艺活动;(四)筹备组织各项文娱演出、书画工艺展览、旅游活动;如条件许可,将邀请外国作家讲学交流及外国文艺团体到印度尼西亚演出;或组织歌舞团出国演出;或参加外国举行的文学研讨会;(五)如条件许可,将出版刊物或丛书。章程并规定,凡18岁以上的印度尼西亚公民,对文艺有浓厚兴趣者,以及文艺专业人士,均可申请为该会会员。该会中央理事会设在雅加达,必要时可在各埠设立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