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帆船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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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马尼拉-阿卡普尔科贸易。1593-1815年菲律宾马尼拉与墨西哥阿卡普尔科之间由西班牙垄断的贸易。实际上以对华贸易为基础。华商把中国丝绸、瓷器、棉织品等运至岷里拉,西班牙垄断商人又用大帆船(galleon)把这些中国商品运到阿卡普尔科,回航时运载墨西哥银元,又用银元购买中国丝绸、瓷器等商品。西班牙当局对此贸易的船数、吨位、货物运载量、贸易总值等均加限制,以防止价廉物美的东方(特别是中国)商品倾销拉丁美洲市场和排挤质次价高的西班牙商品,并防止大量银元流入中国。1593-1619年,规定每年从岷里拉开出的大帆船载货总值不得超过25万比索;1702年增至30万比索;1734年增至50万比索;1776-1815年增至75万比索。从阿卡普尔科开出的载货总值不得超过上述总值的两倍。但上述限制法令并未严格执行,实际贸易总值远远超出规定。此贸易由西班牙总督、殖民官吏、大主教、修道士和西班牙大商人垄断。利润有时高达600%或800%。19世纪初以前,此贸易对菲律宾的历史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岷里拉的虚假繁荣在颇大程度上依赖此贸易;它实际上是一种过境贸易,阻碍菲律宾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促进在菲律宾的西班牙垄断商人集团的形成;吸引中国人大规模移居菲律宾;促进中国、菲律宾和拉丁美洲的经济和文化交流。拉丁美洲独立和英美等国的自由贸易政策,使它不可能持续下去。1815年4月23日,西班牙国王正式下令废除。[1][2][3][4]

参考资料

  1. W. L. Schurz, The Manila Galleon. New York, 1959.
  2. Nicolas Zafra, Philippine History Through Selected Sources, Quezon Gty, 1967.
  3. Leslie E. Bauzon, Deficit Government, Mexico and the Philippine Situado, 1606-1804. Tokyo, 1981.
  4. 李永锡著:《菲律宾与墨西哥之间早期的大帆船贸易》,载《中山大学学报》(人文),196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