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涉外婚姻登记?
来自华人百科
问:我是广东东莞人,2014 年到香港城市大学读研究生,并在那里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苏菲。我们交往两年后决定结婚,并打算婚后回大陆生活。苏菲是香港居民,请问我们可以在大陆登记结婚吗?
答:可以,在大陆依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手续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可以在大陆自愿登记结婚,需前往有涉外婚姻登记权限的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
一、登记地点
您可以前往东莞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二、双方需提供的材料
内地居民(您本人):
- 居民身份证;
- 户口簿;
- 婚姻状况声明(一般由登记机关现场填写并签字确认)。
香港居民(苏菲):
- 有效香港居民身份证或回乡证;
- 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未婚(或婚姻状况)证明;
- 经大陆司法部认可的香港律师出具的婚姻声明书(声明其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未登记结婚);
- 如为再婚,还需提供离婚证明或配偶死亡证明。
三、注意事项
- 相关证明文件必须经过公证和认证手续;
- 办理时需双方亲自到场,且必须自愿;
- 登记后所取得的《结婚证》在中国法律体系内具有同等效力。
总结:您和您的香港籍女友可以在广东东莞市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相关文件。建议提前与东莞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联系,确认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以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