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国外的华侨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来自华人百科

问:我和配偶一方是定居国外的华侨,另一方是中国内地居民,请问这种情况下在国内如何办理离婚?

答:可以在内地办理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具体取决于双方是否达成一致。


一、协议离婚(双方自愿、已达成协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

  • 如果婚姻是在中国内地登记的,且
  • 双方自愿离婚,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且
  • 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则可共同前往内地居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注意:如婚姻登记不在中国内地办理,民政局将不予受理协议离婚。


二、诉讼离婚(未达成一致或一方无法回国)

若出现以下情况:

  • 双方对离婚事项(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
  • 一方不愿离婚或不愿配合;
  • 一方无法亲自回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则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由内地居民一方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华侨一方长期不在中国居住,法院仍有权管辖并受理案件。


总结

华侨与内地居民如需在国内离婚,若能达成一致,可办理协议离婚;如有争议或一方无法回国,则需通过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方式,并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专业律师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