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重文优秀校长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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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989年初设立,由香港庄士机构有限公司主席、福建省国际文化经济交流基金会名誉会长庄重文(惠安县籍)提供资金。旨在鼓励福建省中、小学校长热爱教育,勤奋工作,培养品学兼优的学生。这项奖励初定3年,每年奖励150名优秀校长。1989年11月28日举行首届颁奖大会,每人奖给人民币1000元。1990年11月28日举行第二届颁奖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