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华侨接受借款以取利的地方性习惯,流行于18-19世纪菲律宾棉兰老南部及苏禄地区。两地法律都禁止把华侨作为奴隶。但当地酋长(Dato,达图,或译达督、大督)都强迫华侨接受贷款,每年缴交25%或30%的利息,至年底也拒绝收回贷款本金,除非华侨确实要回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