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中旅游文化交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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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德中旅游文化传媒交流协会(Deusch-und chinesischer Reisekultur-und Medienaustausch e.V)是在2007年在德国科隆注册,法院注册号码:VR537(2007-2017)、VR4207(2018-2022,经国家法院批准的合法组织机构。

协会宗旨

促进中德两国的文化、传媒领域的交流,增进两国政治经济文化间进一步的相互了解,力争为中德两国政府、民间传媒信息界发挥纽带和桥梁的作用,为促进中德两国文化传媒信息持续,快速,良好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协会的目标是对德中两国互访者给予指导、协助和管理,并为更多的旅德华人服务。

协会章程

第一章 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日期

名称:德中旅游文化传媒交流协会,简称: D C R M e.V

协会注册地址:Schwanenhaus 61, 41334-Nettetal, Deutschland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

第二章 目的 工作和活动原则

协会以是促进中德两国的文化、传媒、旅游活动为目的, 增进两国民族文化相互间的了解; 对中国赴德访问者以及德国赴华的访问者给予照顾和管理; 促进中德两国人民之间的接触; 促进中德两国的文化、传媒、旅游信息交流。
协会将以此为目的进行以下工作:

a. 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介绍中西方文化概念;


b. 通过电视, 广播和印刷媒体的报道, 以及建立网站来推广中西方文化观念;


c. 为中德两国的互访者提供两国文化介绍的活动;举办中德文化,旅游和生活的信息交流活动;
 举办两国文化习俗的讨论会;


d. 在中国和德国建立分支机构和代表处执行;


a.b.c所述的活动与国际团体组织,代理公司及个人合作, 吸收会员,借以执行协会目的;
 代表访问者的利益面对政府机构和使馆;

e.相关法律咨询。


第三章 公众效用

协会以公众效为直接和唯一的目的.协会以非私有性经济活动为首行目的,执行无私举措。
协会财产只允许以章程写明的目的范围内使用,协会的成员不占有协会的财产。 不允许任何人以协会目标以外的事情使用的财产,或者是通过不成比例的高收入得利。

第四章 协会成员

协会成员:领导层由主席团和董事会组成,会员团体包括分会会长团、部长团及理事会。

第五章 会费

会费以年度费为基准,金额由董事会决定。
帐户和年终结算公开化。

第六章 促进成员

协会可以和在中国已组建和即将组建的类似目的组织协商,在一定的优惠条件下,接受它们的成员作为协会的成员。

第七章 协会行政机关

协会行政机关是主席团、董事会、理事会和成员大会。

第八章 理事会的职责

理事会对未在章程中写出的协会办公机构的所有事务负责,它有下列的工作:


a. 准备成员集会和安排集会日程;


b. 召集成员集会;


c. 执行成员集会的决定;


d.管理协会的经费;


e. 负责递交年度财务报告;


f. 负责接收和免除成员;

理事长采取论任制、协会的主席代表协会出席法院的和非法院事务。


联系我们

电话:0049 2157 8955433
传真:0049 2157 8955433
手机:0049 160 5560862
中国:0086 18061026787
地址:Schwanenhaus 61. 41334-Nettetal Deutschland
E-M:[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