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卡里姆吉—诺尔巴耶公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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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尼汪华侨对雇用日本船只运载货物的卡里姆吉-诺尔巴耶公司进行抵制的事件。当时,印度人在留尼汪有很大的商业势力。除了有相当一部分印度人在此地经营商业外,一些印度公司还在留尼汪设有分号,进行批发业务,并在某种程度上垄断该岛的进货渠道。1931年12月,孟买一家名为“卡里姆吉-吉万吉”(Currimjee Jeewanjjee)的公司在留尼汪的分号“卡里姆吉-诺尔巴耶”(Currimjee Noorbhaye)公司从商业角度考虑,雇用日本船由西贡将大米运往该岛。当留尼汪的华侨得知此事后,便约定对卡里姆吉-诺尔巴耶公司进行抵制。他们宁可到价格较贵的欧洲人商号去购买粮食,也不与这家印度公司打交道。后来,这家孟买公司的经理迫于经济压力,主动找中国驻孟买的外交机构交涉。他一方面表明以后不再用日本船装运货物前往该岛,并恳请南京中央党部转告留尼汪的华侨组织,希望华侨尽快解除对该分号的制裁措施,以恢复以前的友好状况。为了确保中国驻孟买领事馆向南京政府转达自己的意愿,这家公司的经理第二天又来到领事馆,向中国外交人员递交一份以后不再用日本船运货前往留尼汪岛的声明函。他恳请领馆电达中国政府,并说明不论收效如何,领馆可不负责任;而所有来往电费,均由该公司负责。留尼汪华侨的抵制活动取得胜利。[1]

参考资料

  1. 李安山著:《非洲华侨华人史》,中国华侨出版社,北京,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