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莱华人经济概况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在文莱定居的华人甚少,到20世纪初仅有700余人。1931年增至2700余人,占当时文莱总人口9%。战后,移居文莱的华人日益增多,1947年约有8300人,占总人口20%。据1991年文莱人口普查资料,华人共计40621人,占总人口15.6%。其中9393人为文莱公民,11893人为永久居民,19335人为临时居民,文莱华人约80%为福建移民及其后裔,其中又多为金门人。广东移民则多为客家人及潮州人。早期华人移民多从事热带作物生产,如种植橡胶、胡椒、西谷米、菠萝等。后以工商业为主。种植业则以生产蔬菜、花卉为主,产值已超过经济作物。
据80年代统计,华人经营的商店有2000多家,其中规模较大者有400多家,华人经营的工业包括木材加工、家具制造、碾米、制冰、餐饮业、饲料业、机械修理、电器修理、汽车修理、银铜器制作、砖瓦制作、草编、藤编等。到90年代初,华人建筑公司有20家,当地较大的工程均由其承包或分包完成。华人的船运公司拥有两艘3000吨级轮船,陆路汽车运输亦多由华商经营。文莱的华商基本上可分为三类,一是早期来自中国大陆和台湾的移民,如林德甫、刘鸿池等;二是继承上一代事业并获得发展的土生华人,如王金纪等;三是与原住民合作经营的华商,如洪瑞泉等。
自60年代开始实施的《土地法典》对土地的管理严格,即凡是文莱公民拥有的土地只能出售给文莱公民,而且要在办理转名手续时才能得到正式的卖地批准书,以防冒名顶替。1986年,文莱素丹议会(Sultan in Council)颁布新规定,即凡地契上盖有Brunei Jati(文莱原住民)印章的地皮,其买方只限于原住民。非原住民的文莱公民只能租借这些地皮,租期由30年至60年不等。其次,文莱华商不得经营某些只限于原住民经营的行业,如石油开采,加油站和石油工业等。近年来,一些华商为谋求更大发展,逐渐移居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使文莱的华人人口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