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永乐闽粤人赴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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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洪武七年(1375),沿海盗寇骚乱,使明朝廷开始对沿海宁波、泉州、广州等地所设的市舶司进行关闭,南洋各国来贡者亦有限制。洪武十四年,明廷又订立有关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的条例,使沿海人民移民海外受到禁止。明永乐成祖登基(1403),一反洪武帝之海禁政策,采取开放政策。如恢复洪武七年前的市舶司,派郑和下西洋等。自永乐三年至永乐二十二年,郑和5次下西洋,其中第2、3次即1407年和1409年两次路过暹罗,每次随从郑和的人员约有2万余人。据记载,永乐期间,暹罗贡使来中国朝贡3次,即永乐三年、十八年、十九年,来贡人数为50人、80人、60人。中泰两国使者频繁的往来,对当时沿海人民尤其是闽、粤人移民海外起促进作用。当时,暹罗正值阿瑜陀耶王朝(Ayudhaya)帕那克林他拉蒂辣王在位期间(1409-1424),对中国采取友好政策,多次遣使中国。在未即位时的1377年曾以王侄身份来中国南京朝贡,并带回一些中国的陶瓷匠。所以,明永乐期间,中国沿海人民,包括闽、粤人,有随郑和南下而居暹罗者;有因各种原因而移民入暹者。至16世纪初,据中国黄衷(1478-1558)撰于1536年的《海语》记载:暹罗京城阿瑜陀耶“有奶街,为华人流寓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