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打石
来自华人百科
这是南非华侨对“饮酒”的暗语。德兰士瓦早从1902年起即禁止华人饮用、持有酒精含量为2%的酒类。1928年公布的“禁酒令(The Liquor Act,Act No.30 of 1928)将日本人从“亚洲人”的定义中除掉,华侨要求得到同样的待遇,但遭到南非当局的拒绝。这一法令在全国范围内规定亚洲人、黑人和有色人均不得在酒店及其他供酒之公共场所饮酒。德兰士瓦省对这一禁酒令执行最为严格,以有色人种酒醉后容易滋事而规定有色人不准饮酒。华人纷纷提出抗议,纳塔尔、德班和彼得马里茨堡等地的华人就这一法令向当局递交请愿书,但毫无结果。遇到中国的传统节日需饮酒庆祝,华侨只好用钱买通警察局,以换来些许安宁。当时,如果有色人饮酒被抓住,则要罚作苦工去打石,因此华侨称饮酒为“来打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