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尼达种植园华工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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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尼达位于秘鲁特鲁希略省奇卡马谷地,是赫苏斯、加西亚——加西亚的财产。1893年6月25日,中国代表团就华工待遇问题对这一种植园进行调查。比尼达种植园共有106名华工,其中73人直接与种植园签订契约,他们的工资为每星期1.20索尔;33人是通过一位亚洲人间接签订的契约,他们的工钱为每天0.50索尔。此外,他们每天有1磅零4盎司的食物。比尼达种植园以鞭刑和带脚镣为主要惩罚手段。在中国代表团进行调查时,正好有一个刚刚挨鞭打的华工。他首先被抽52鞭,接着又挨26鞭。当时代表团遇见4个带着脚镣的华工,其中一个已带9年,一个已带15年,另外两名华工的脚镣不久前被带上。[1]
参考资料
- ↑ 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第6辑,中华书局,北京,198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