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员周历南洋各埠筹议保护折
1887年12月8日,两广总督张之洞上奏此折,提出在南洋增设领事的建议。
1885年11月,张之洞上奏:“外洋各埠华商甚多,劝令捐购护商兵船,养船经费,由各埠捐抽,归粤省调度。”1886年1月,翰林院编修钟德祥建议向南洋各地“特派使臣,遴员分驻”。清德宗接报后要张之洞和驻美使臣张荫桓会商,“悉心妥筹具奏”。
1886年3月,张之洞和张荫桓联名上奏,他们指出在海外增设领事护侨的必要性之后提议选派记名总兵王荣和,盐运使衔候选知府余瓗“先赴南洋有名诸岛,详慎周历,宣布德意,联络商董,访查情形,将设官、造船两事一并密加商度,如皆乐从,即筹定切实办法”。
张之洞、张荫桓的提议,得到清廷的赞同。1886年8月26日,王荣和、余瓗一行由粤启程,前往东南亚、澳大利亚各地考察华民商务。一年后,由于经费告罄而在1887年8月返回广东,续请经费后再往婆罗洲、越南、暹罗等地考察。他们向张之洞报告在东南亚各地考察情况,张之洞即向清廷递上派员周历南洋筹议保护折。张之洞在报告王荣和、余瓗在外的考察情况之后说:
“臣查委员王荣和等于役南洋海程五万余里,各埠商民睹汉官之威仪,仰尧天之覆帱,莫不欢呼迎谒,感颂皇仁,其恳求保护之情,极为迫切。查出洋华民数逾百万,中国生齿日繁,借此消纳不少。近年各国渐知妒忌,苛虐驱迫,接踵效尤。若海上不安其居,即归内地,沿海骤增此无数游民,何以处之?故保护之举,实所以弭近忧,而非以勤远略也。倘蒙朝廷设立领事,加以抚循,则人心自然固结,为南洋之无形保障,所益匪浅。该委员所到之处,各该国洋官款接照料,礼意甚优,英属尤为周至。商及保护等事,亦俱和平承允。其议设领事一节,英属最为欣然,力劝速办,俾资约束。荷、日限于公法,亦皆无词相拒。”
接着,张之洞又提出几项建议:第一,速向马尼拉派出领事,而由王荣和担任总领事,“人地实属相宜”。其他地方添设领事,“应俟小吕宋办有规模,再行推广”。第二,所有领事、翻译、随员的薪俸,“请由中朝筹给”。领事馆办公费用,“应准于所收册照等费内动支开报”。第三,领事馆如有余款,可设书院一所,“由臣捐资倡助,并购置经书,发给存储。令各该领事绅董选择流寓儒士以为之师,随时为华人子弟讲授,使其习闻圣人之教”。第四,领事在各埠征收注册及进出口船牌费,“除抵支领事公费,尚可逐渐积存一款,以备购置护商兵船之用”。“如所收册照、船牌等费不敷开销,拟恳恩准由粤省劝谕各该埠商量力捐资,奖以虚衔封典翎枝,专充领事经费,永不提用”。
尽管张之洞提出在南洋各地增设领事的建议,但由于清朝政府行动不果断,尤是西方殖民主义者的多方阻挠,使清朝政府向南洋各地增派领事的工作没有多大进展。除了在1891年把新加坡领事馆升格为总领事馆,向槟榔屿派遣副领事外,未能向爪哇、吕宋、缅甸、暹罗等地派出领事和公使。[1]
参考资料
- ↑ 张之洞著:《张文襄公全集》,庚申许同莘编刊本,奏稿卷16第2-6页;卷11,第12-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