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侨胞与港澳同胞捐赠河南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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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海外侨胞的捐赠,以及回国兴办教育等公益事业,侨委一贯给予支持和欢迎。根据1978年国务院侨办、国务院港澳办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接受海外华侨、外籍人、港澳同胞捐赠外汇或物资的有关规定》,河南省在1979年开始负责接受捐赠的审批工作,截止1980年6月底,审批接受的捐赠有:汽车11辆、影印机1部、彩色电视机5台,折合人民币共计50余万元,另有捐款3万余元。1983年以后,随着侨务政策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华侨和港澳同胞捐赠款物迅速增多。其中许多都是教育事业,如黄河大学、科学宫、中小学校舍和图书馆,并且设立各种奖学金,如鹿邑县李耳纪念奖学金、徐墨耕奖学金等等,以及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