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浪人号华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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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年经营苦力买卖发迹的英商安德烈·康诺利应古巴西班牙代理商罗连佐·索托的需求,租赁1100多吨美国飞剪船犹太浪人号(Wandering Jew,卡尔登为船长),在上海吴淞口外约20英里处招诱华工运往古巴,有300多名苦力在上船前被中国地方当局截住。12月16日驻沪美副领事,奈卜致沪海关道薛焕照会说,苦力贸易应予禁止,而犹太浪人号船长提出保证或押金,无意在此装运苦力去哈瓦那,而是运中国旅客往厦门,请求发给出港结关证照,开航出海。23日又照会说,经严密调查,发现阁下已扣留该船,并无任何正当理由。我不得不作出决定,如果在4点钟前该船出港结关证照还不发出,我将发给该船长证件,准其开船出海。此后该船于26日在海关结关,欲往厦门。28日美国特使列卫廉致奈卜信函说,“我要行使我的全部权力,阻止为中国法律所禁止的这一贩运,而我们现在正受到此种谴责”,“我有职责建议美国政府……对违犯国会法案,提出诉讼”。1858年1月26日,接任美国驻沪副领事弗里曼致船长卡尔登函警告说:“我要求释放船上的中国人,立即将他们送下船,否则将依法惩办。”由于犹太浪人号租赁人是英商,因而英驻沪领事罗伯逊照会弗里曼,表达他与英驻华特命全权大臣约翰·包令对阻止这种苦力贩运的一致主张。

美驻沪领事馆员(译员)詹金斯奉命于1月23日到犹太浪人号上调查,询问七八十名苦力后,一位老人跪下恳求上岸,因为他家一妻三子快要饿死,他是拿了3块钱被骗上来的。在200多名苦力中知道到外国去的人不超过30人,普遍想法是到上海来当兵的。28日,弗里曼与中国官员一同登船调查,发现船上236名苦力中有117名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受到诱骗,说到外国船上做几天工并先给几块钱,或到上海当兵每月可得300文。愿意附船出洋的有119名,其中大部分是乞丐。离开船时弗里曼亲手交给船长一份书面警告,同时照会英领事罗伯逊,指出此事首恶就是安德烈·康诺利,他雇用一个中国人到处以非法手段招诱华工。此后康诺利被带往英国领事馆,处以200元罚款。船长决定在上海不再加装苦力,于1月31日离开长江口,2月3日开抵厦门。

1858年2月15日,美国使馆特使列卫廉致书厦门美领多迪说,犹太浪人号在上海时,如果不是上海当局特别是美国副领事弗里曼先生及时进行干预,有许多可怜的人将被骗,陷于实际上的奴隶地位。“我认为,如果苦力是签了契约,运往古巴‘强制劳动’的,那末,从法律观点来看,不论苦力们是否自愿出洋,都没有丝毫差别”。“因此,我希望阁下立即正式通知犹太浪人号船长:如果他坚持这次航行,他的案件将立即报告华盛顿,他将面临严重的惩罚,船东的财产将被没收。而他如果开往未经开放贸易的汕头(那里是禁止贸易的),这种行为只会使他受到更多的制裁”。“我决定尽我力之所及,阻止这种可耻的贩运”。[1]

参考资料

  1. 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第3辑,中华书局,北京,198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