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地方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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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地方戏剧,历史悠久,丰富多彩,表演技巧独特精湛,深受广大群众和旅居东南亚的华侨所喜爱。

自唐宋至明清,福建许多地方剧种日臻定型,先后形成闽剧、莆仙戏、梨园戏、木偶戏、高甲戏、芗剧、闽山汉剧,及打城戏、山歌戏、四平戏等20多个大小剧种。各剧种的传统剧目共达1.5万多个。其中莆仙戏和梨园戏,至今还保存七八百年前的宋元南戏部分剧目和唐宋古曲。

福建戏剧艺人早在明清时代,就到海外演出。如明万历年间(1573-1611),福建戏剧艺人应聘到琉球国(今日本冲绳),演出梨园戏传统剧目《王十朋荆钗记》、《姜诗得鲤》,深受欢迎。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福建戏剧艺人前往暹罗(今泰国),演出喜剧、悲剧和傀儡戏(提线木偶),受到当地人民和华侨的热烈欢迎。20世纪30年代初,福州闽剧“新赛乐”等剧团、晋江县高甲戏剧团,先后到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地演出,均受到当地华侨的热烈欢迎。

新中国成立后,福建已整理数百个优秀传统剧目,其中已拍成电影向海内外发行的有:闽剧《炼印》,梨园戏《胭脂记》、《荔镜记》(即《陈三五娘》),莆仙戏《团圆之后》及木偶戏《闽南傀儡戏》、《雷万春打虎》、《八仙过海》等。

40多年来,福建地方戏剧团体应邀到新加坡、菲律宾演出的有:福州市闽剧团、福清县闽剧团、福建省梨园戏剧团、福建省高甲戏剧团;福建木偶戏剧团出国参加国际比赛和友好访问演出次数最多,到过欧美及菲律宾、日本、蒙古等16个国家演出。[1][2][3]

参考资料

  1. 《福建风物志》,福建人民出版社,福州,1985年。
  2. 《八闽纵横》(第一、二集),福建日报社编,1981年。
  3. 陈雷、刘湘如、林瑞武著:《福建地方戏剧》,福建人民出版社,福州,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