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华人陈勇入籍申请案

来自华人百科

1855年美国华人陈勇(音译)申请加入美国籍遭法院否决的案件。1855年,旧金山联邦地区法院受理陈勇的入籍申请案。该法院根据1790年《国籍法》否决陈勇的入籍申请,其裁决理由是该《国籍法》限定公民身份只授予白人,而华人不是白人,故无资格加入美国国籍。又,在1870年《国籍法》中,有限制“白人和非洲裔”入籍的规定,但却没有提及中国人。即中国人(华人)属单独的一类,他们属于“无资格入籍”的外国人。此种不成文的规定一直持续到1943年排华法被废除为止。